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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新锦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度报告摘要1996-10-10  

						

上海新锦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度报告摘要


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
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
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原件,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
容可阅读年度报告原件。

                              上海新锦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公司简况

1、公司名称:中文:上海新锦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hanghai Jin Jiang Tower Co., LTD
            英文缩写:JJT
2、公司地址:上海市长乐路161号,邮政编码:200020
3、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钱学中先生
4、股东咨询服务机构:股份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4151188—653
   传  真:(021)64150048
5、股东咨询服务地址:上海市长乐路161号625室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单位:元)

 指标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比上年增减%
1、营业收入  248,037,697   271,551,770   -8.66
2、净利润      53,423,179     69,241,083     -22.84
3、总资产   1,591,745,766  1,589,306,011    +0.15
4、股东权益 1,405,072,062  1,360,759,903   +3.26
5、每股收益         0.169          0.219     -22.84
6、每股净资产       4.44           4.30       +3.26
7、股东权益比率(%) 88.27          85.62       +3.10
8、净资产收益率(%)  3.80           5.09      -25.34

注:报表中上年数的股东权益及相关指标均按1995年报表要求口径
作了调整。

三、公司业务回顾

1、一年来经营情况
1995年公司全体员工遵循“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的经营方针,
在宏观经济环境对酒店业较为不利的情况下,加强促销,积极拓宽
客源市场,提高服务质量,争取商务回头客。利用旋转餐厅可以登
高观看上海市容的特殊环境,推出有特色高规格的菜肴和服务扩大
营收。引进四家国外名牌商店承包经营商场,提高了商场的档次,
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积极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对外投资项目
和对外管理酒店业务增多,酒店以外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建立完善
内部控制程序和制度,对控制成本费用的增长起了较好的作用。
2、主要指标分析
1995年全年实现营收24803.8万元,比上年降低8.66%,比计划
减少17.3%,实现税后利润5,342.3万元,比上年降低22.8%,比计
划减少30.2%。95年度营收和利润指标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旅游行业
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客源减少,酒店业竞争加剧,营收减少,而
成本费用因市场物价上涨等原因稍有上升。
3、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1992年7月发行A股8000万股,募集资金41,600万元,
发行B股9000万股,募集资金3,412.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9,700万
元,募集资金合计71,300万元,所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归还银行及境外机构贷款9,341万美元,折人民币67,617.4
万元。
2、投资东锦江大酒店334万美元,折人民币2,209.8万元。
3、投资浦东国安大厦160万美元,折人民币1,082.4万元。
4、参股交通银行140万美元,折人民币810.7万元。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一)股东结构情况      单位:万股

 项  目     1995年末数 比例(%)  1994年末数 比例(%)
1、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法人持股    12,815.06    40.48    12,815.06   40.48
(2)社会法人持股       7,200.00    22.74     7,200.00   22.74
(3)合 计            20,015.06    63.22    20,015.06   63.22
2、已流通股份
(1)社会个人股(A股)    2,400.00     7.58     2,400.00    7.58
(2)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9,243.00    29.20     9,243.00   29.20
(3)合 计       11,643.00    36.78    11,643.00   36.78
3、 总股本数        316,580.06   100.00   316,580.06  100.00

(二)股本变化情况
无变化。
(三)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上海市锦江(集团)公司                12815.06   40.48
HKSBCSB A/C CMB S/A TEMPLETON DRAGON FUND INC.       818.29     2.58
HKSBCSB A/C CHASE MANHATTAN BANK NA S/A              513.60     1.62
 TEMPLETON DEVEL MKTS TRUST
CITIBANK PTCL-BT PACIFIC BASIN FUND                  421.07     1.33
上海市国际投资信托公司                              305.28     0.96
HKSBCSB A/C STB S/A IV-TOYO CHINA FUND               305.00     0.96
HKSBCSB A/C CHASE MANHATTAN BANK NA S/A              284.50     0.90
 TEMPLRTON INSTITUTIONAL EMERGING MDTS 
HKSBCSB A/C THE CHASE MANHATTAN BANK NA.             258.99     0.82
 S/A TEMPLETON CHINA WORLD FUND INC.
CITIBANK N.A S/B JARDINE FLEMING CHINA REGION FUND   251.14     0.79
HKSBCSB A/C CHASE BANK IRELAND S/A GT PRC FUND       229.68     0.73
(四)股东户数
截止1995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总户数为33574户,其中发
起人法人股股东1户,社会法人股股东1037户,社会个人股(A股)股
东30690户,外资股(B股)股东1846户。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 名     职  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钱学中先生      董事长        2400     2400
鲍友德先生   副董事长         0           0
鲁家善先生   常务董事         0           0
杨原平先生   常务董事、总经理   2400        2400
胡法光先生   董事           0           0
马宾农先生   董事           0           0
董剑珍女士   董事         2400        2400
陈文君女士   董事         2400        2400
张亚庄先生   董事         2400        2400
朱荣聘先生   监事长        2400        2400
黎敏幼女士   监事         2400        2400
周万生先生   监事         2400        2400
张尚德先生   副总经理       2400        2400
曹建华先生   副总经理       2400        2400
王均行先生   财务总监       2400        2400
张积福先生   总经理助理      2400        2400
王斌全先生   总经理助理      2400        2400


五、重要事项

1、1995年3月18日,本公司召开1994年度股东大会,参加大会
的股东代表111人,代表的持股数为1988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8%,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此次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刊登于1995年3月23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南华早报》。
2、根据199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0.179元(含税)的分配方案。社会个人股(A股)和外
资股(B股)红利均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于95年4月24日~
5月29日发放,社会法人股红利通过到本公司领取转帐支票方式发
放。
3、1996年1月3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决定本公司与长宁房地产(集
团)公司,各出资6875万元(各占50%股份)合资成立新锦江商厦有限
公司,开发建造新锦江商厦。新锦江商厦地处上海市长宁区中山公
园西侧,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3亿元,于1998年底
建成。此事已于1996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南华早报》
刊登公告。
4、1996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如下:
(1)1995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预案:
1995年度实现净利润53,423,179元,在提取公积金及公益金后,
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送1股红股。此分配预案须经1995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人事任免:
聘任杨原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均行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兼)。董剑珍女士因工作调动免去其公司总经理职务。
(3)召开1995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告)。
5、1996年4月10日上海市税务分局外税局来文决定:从九五年
一月一日起对本公司恢复征收房产税,但是九五年度应交房产税给
予享受免缴优惠,免缴的房产税用于归还专项贷款。从九六年一月
一日起,按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规定交纳。
本公司1995年度计提之房产税为9,860,727元。该款项已用于
归还中国银行贷款。本年度免交之房产税转入“资本公积”。
6、1995年10月16日公司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冲减本公司有
奖游戏特许权之无形资产18,971,747.40元。此事经上海东风审计
师事务所查证(沪东审(95)第13号),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批
复同意(沪国资基(1995)143号)。以上董事会决定需经下次股东大
会审议追认。
7、香港德勤会计师行按国际会计准则对除税前利润及资产净
值作出之重要调整(供境外投资者参考):

  项  目        除税前溢利          资产净值
            一九九五年 一九九四年  一九九五年 一九九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数    62,505      81,292      1,405,072   1,360,760
为符合国际会计准则所作
之调整:
  折旧及摊销            17,584      21,382         57,313      39,863
  房产税                 9,861        -               -           -
  汇兑差异               (724)     (2,363)         11,720       9,547
  无形资产及其摊销       1,614       2,545        (25,438)    (46,023)
  准备金提取            (3,968)        -          (17,913)    (12,945)
  呆帐及存货准备提取       -        (3,000)        (9,700)     (6,700)
  资产重估差异             -           -          142,170     142,170
  其他                      15         -               74      (1,179)
按国际会计准则报告        86,887      99,856      1,563,298   1,485,493

8、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宜。
9、本年度报告摘要主要内容同时刊登于香港《南华早报》

六、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1、子公司

   名    称     注册资金(万元) 所占权益%  主要业务
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筹)  13750          50      营业执照尚
                              在审办之中

2、本公司投资的东锦江大酒店、国安大厦等项目尚在建造之
中,本公司占东锦江大酒店和国安大厦各10%股份。

七、财务报告

1、审计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经上海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柳伟敏、胡凡注册
会计师审计,现将审计报告全文刊登如下:
审计报告
上德师报字(96)第112号
上海新锦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
产负债表及该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
计报表是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
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审计程序。
贵公司本年末资产负债表上的短期投资人民币43,510,000元,
系一笔偿还期原定为一九九四年十二月的短期融资贷款,其偿还最
初期延至一九九五年四月三十日。本年末债务人又与贵公司约定这
笔贷款将在一九九六年以分期付款形式偿还。然而,截至本报告签
发日止,债务人仍未能偿还一九九六年三月末到期的第一笔款项,
因此,我们从谨慎原则考虑认为,本年度税前利润及年末净资产应
减少这笔贷款数额。
除上述情况外,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
要方面恰当地反映贵公司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财务状况及该
年度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一致性原则。

               上海沪江德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柳伟敏、胡凡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2、财务报表
3、财务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
a. 编制依据
会计报表系按《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
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编报。
b. 一般原则
会计报表系按历史成本原则编制。
c.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d. 记帐本位币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e. 存货
存货以历史成本计价,历史成本包括购买价、运输费、保
险费、应缴纳之税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等,历史成本除物料用品采用
移动平均法核算外,其余均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f. 投资
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
法人股、债券及其它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比例低于20%
之投资均按成本法核算。
g. 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并从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采
用直线法提取折旧。估计残值为原值的10%。
h.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成本价核算,成本价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
工程支出、与工程有关之借款利息及外币汇兑损益、其它相关费用
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i. 无形资产摊销
商誉从一九九二年七月开始,按二十年平均分摊。
j.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为本年度服务、劳务或商品已经提供而取得收取
价款权利的已收及应收之营业额,减去营业折扣及折让后的金额。
k. 所得税
所得税按应付税款法核算。
l. 外币折算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业务发生时市场汇价中间价
折算,外币帐户的年末外币金额按年末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
币金额。外币汇兑损益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
(2)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4351万元系公司向上海三洲实业公司投出的短期
融资性投资款。根据双方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达成之协议,
三洲公司同意在一九九六年内将上述款项全部归还公司。
(3)应收帐款
1995年末应收帐款余额为2394.4万元,按其帐龄分析如下:

   一年以内      2115.9万元
   一年至二年      106.6万元
   二年至三年      55.0万元
   三年以上       62.8万元

(4)其它应收款
1995年末其它应收款余额为1335.4万元,按期帐龄分析如
下:

  一年以内        845.9万元
  一年至二年       412.0万元
  二年至三年        77.5万元

(5)长期投资

    项  目             1995年末         1994年末
法人股            股数(万股) 人民币(万元) 股数(万股)  人民币(万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8.00        124.00       28.00      124.00
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35.70        183.26       35.70      183.26
上海豫园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30.42        152.23       30.42      152.23
上海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4.20         49.00       20.00       49.00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108.00        630.00      108.00      630.00
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        39.60        135.20       36.00      135.20
上海三爱富股份有限公司      19.20         48.40       19.20       48.40
上海望春花股份有限公司      21.00         56.28       21.00       56.28
山东国泰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5.50       50.00       55.50
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4.20         65.00         _           _
上海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10.00         28.00         _           _
上海沪昌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5.50         14.00         _           _
 小 计                       1540.87               1433.87
子公司                          665.64                     _
其它(低于20%的投资)                  4115.44               3454.03
 合 计                 6321.95               4887.90

上述法人股中有市价之股票总额为人民币1485.37万元,按本
年末收盘价计算其市价为人民币2507.07万元。
子公司投资系根据公司与上海长宁房地产(集团)公司签订之合
资合同规定,投入合资建造新锦江商厦项目之投资款。该项目注册
资金为13,750万元,公司投入人民币6,875万元(占50%),但公司
拥有其董事会超过半数之表决权。至资产负债表日止,该项目的营
业执照尚在办理之中。
(6)在建工程
主要系新广酒店项目,此酒店已于1996年2月投入试营运。
(7)无形资产
因有关部门通知,有奖游戏机停止使用。本年度有奖游戏机特
许权之无形资产计人民币18,971,747元,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
公室批准,予以冲减“资本公积”,但有待下次股东大会追认批准。
4、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数据分析说明。
(1) 应收帐款
应收款增加30.3%的主要原因是市场不景气,公司在年末前旅
游淡季接了较多的旅行团以增加营业收入。而旅行团一般收款期限
较长。
(2) 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增加333.6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酒店进行大堂改造,
故预付工程款有所增加。
(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增5433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建造的新广酒店投入资
金增加,该酒店已在1996年2月开始营运。
(4)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减少44.7%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冲减了有奖游戏机的
特许权。
(5)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增加390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建造装璜新广酒店需
要资金投入,故增加了短期借款。
(6) 预收货款
预收货款减少250.9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市场不景气,散客收入
比重降低而旅行团收入比重上升。因此造成房金预收款减少。
(7) 其它应付款
其它应付款增加1388.7万元的主要系在建工程应付款及住房基
金计提数增加。
(8)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增加663.9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是由于外币汇率的下跌
及增加部分流动资金借款造成了财务费用的增加。
(9)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投资上海三洲实业有限公司实收投
资收益人民币1065.64万元。
八、其他事项提示

1、从1995年12月起聘请上海市新华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法律
顾问,地址:上海市定西路759号北首2楼,电话:62521495。上海市
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仍为本公司法律顾问。
2、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

                              上海新锦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