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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江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7  

						股票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 B 股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编号:2020-002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和相关材料,并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张晓强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

审计及风控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风控委员会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

董事会审议。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9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9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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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为:按 2019 年末公司总股本 551,610,1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B 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分配

现金股利总额为 137,902,526.75 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到对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

持续发展。

    我们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合规合法,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段亚林、洪剑峭、夏雪

    五、关于 2020 年度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度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商定费用标准后确定。

    公司 2019 年度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 171 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 48 万元)。

    六、关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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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七、关于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晓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孙瑜(锦江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仓定裕(上海锦江国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珏(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上海锦江国际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九、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 201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工作管理目标,同意计发报

酬总额 352.53 万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

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按照年度经营指标、工作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未有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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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段亚林、洪剑峭、夏雪

会议还听取了以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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