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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江投资:关联交易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锦投B股 公告编号:2020-009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或“锦江投资”)下属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
       江汽车”)拟与关联方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国际”)
       签署《租车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锦江国际拟从锦江汽车
       处买断部分车辆租赁服务,用于接受由政府组织开展的防疫用车任务。
    关联人回避事宜:锦江国际为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与
       锦江国际的关联交易,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公司 4 名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
    关联交易金额: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54,847,500 元。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
       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牢记国有企业使命,相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进一步深化支持各地方政府对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治工作,同时促进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平稳健康
发展,锦江国际拟从锦江汽车处买断部分车辆租赁服务,用于接受由政府组织开
展的防疫用车任务。
   锦江国际为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1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4,847,500元。
    (二)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
关联人之间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敏亮
    成立日期:1991年4月1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3号楼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企业投资及管理,饭店管理,游乐业配套
服务,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办公楼、公寓租赁,产权经纪及相关项目的咨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 100%股份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锦江国际资产总额
为1,092.80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0.59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锦江国际、锦江汽车。
    2、合同内容:锦江国际从锦江汽车处买断200辆20座以下中小型车辆,以及
75辆30座以上大型车辆的租赁服务,用于接受由政府组织开展的防疫用车任务。
    3、交易金额:人民币54,847,500元。
    4、支付时间:锦江国际在合同签署后五日内向锦江汽车进行支付。
    5、合同期限:2020年1月2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如需续订租车合同,双
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前三十天另行协商。
    6、政府征用补偿支付安排:锦江汽车如遇政府单位征用防疫用车任务(包括
但不限于复工复产用车,机场、车站、码头防疫需要专门用车等),需临时调用锦

                                     2
江国际所租车辆的,锦江国际应予以配合。调用期间,由政府单位直接与锦江国
际结算征用补偿费用。
    7、生效条件:合同本合同须经锦江投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自双方签署之日起
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促进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五、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核与风控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车合
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车合同的议案》。出席
会议的 5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晓强先
生、孙瑜先生、仓定裕先生及张珏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段亚林先生、洪剑峭先生、夏雪女生事前书面认可了此项关
联交易,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锦江汽车拟与锦江国际签署《租车合同》,根据协议,锦江国际从锦江汽车处
买断部分车辆租赁服务,用于接受由政府组织开展的防疫用车任务,锦江汽车如
遇政府单位征用防疫用车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复工复产用车,机场、车站、码头
防疫需要专门用车等),需临时调用锦江国际所租车辆的,锦江国际应予以配合。
调用期间,由政府单位直接与锦江国际结算征用补偿费用。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该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议案内容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参考合适的市场价格审慎测算并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合
同双方平等善意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符合
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六、备查文件

                                     3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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