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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江在线:锦江在线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26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

参与董事会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 2020 年度的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现任独立董事为:

    黄亚钧先生,1953 年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数据产业研究中心主任,证券研究所所长,

上海立达学院校长,本公司独立董事。1982 年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

经济系,1985 年获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经济学硕士学位,1986 年赴

美国留学,1992 年获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WVU)经济系博士学位。

同年回国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任教。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1993-1996)、院长(1996-2000),澳门大学副校长(2000-2006),

世界经济系主任(2009-2018)。先后兼任教育部全国经济学教学指导

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

事,上海市教委金融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上海市证券研究会副会

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专家
委员会委员等。

    唐稼松先生,1974 年出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为多个国

有企业、私营企业、跨国企业提供合并报表审计及 A 股、港股 IPO 审

计服务。1995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曾于 2007 年 6 月晋升为合伙人。唐稼松先生在报

表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资历颇深。2017 年 11 月起任四川省自贡运

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1288)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9 年 7 月起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600803)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 年 9 月起任创胜集团医药有限公司(HK06688)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

    沈小平先生,1963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博士后。沈先生目前担

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

后合作导师,兼任广东省高校价值工程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深圳市

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002889)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年内卸任的独立董事为:

    段亚林先生,1972 年 4 月出生,副教授,管理学博士,深圳证

券交易所首批博士后。曾任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副总监,东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海创新产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并

曾兼任中国证监会首届重组委委员,中国国债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企

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现任上海淳富投资管理中心董事
长。

    洪剑峭先生,1966 年 9 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多次赴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香港(科技大学、中文大学)、日本等国家地

区著名高校访问研究。承担完成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出版专著和论

文 30 余篇。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常

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评论》理事。

    夏雪女士,1968 年 1 月出生,法学博士,曾任上海市第二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上海证券交易所执行经理,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

限公司副总裁。被聘为上海虹口区政协特别委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

裁员,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虹口商业集团外部董事,上海

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在证券市场监管、上市公司治

理、证券法律制度研究等方面,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

验。现任至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的会议。会前预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

提供的资料进行审阅或审核,在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后,

作出自己独立、客观、审慎的判断,并在会议上提出我们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黄亚钧                  3                      3                    0

唐稼松                  3                      3                    0

沈小平                  3                      3                    0

段亚林                  12                   12                     0

洪剑峭                  12                   12                     0

夏 雪                   12                   12                     0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黄亚钧                      1                          1

        唐稼松                      1                          1

        沈小平                      1                          1

        段亚林                      2                          2

        洪剑峭                      2                          2

        夏   雪                     2                          2

  (三)参加独立董事会议、董事会各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会议      审计委员会会议 薪酬委员会会议

  姓名            应出席     出席   应出席         出席     应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黄亚钧             0         0          0          0         0          0

 唐稼松             0         0          0          0         0          0
  沈小平       0         0      0        0      0        0

  段亚林       2         2      0        0      0        0

  洪剑峭       2         2      4        4      1        1

  夏   雪      2         2      4        4      1        1

    (四)2021年6月,时任独立董事对子公司上海锦江联采供应链

有限公司进行了考察,并听取该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作

规范,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按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情况良好,

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在年度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拟定,经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

所发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独立董事未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公司年度财务、内控报告审计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

红利1.32元(含税),共计7,281.25万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分配比例等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相关方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有违背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时完成各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及时披露各项临

时公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做到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运作和决策,全体董事

履行了忠实、勤勉的义务。

    公司董事会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

《实施细则》运作,在公司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

易、高管薪酬、定期报告编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按规定对

提交董事会讨论的相关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

    四、总体评价

    我们以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黄亚钧、唐稼松、沈小平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