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飞乐音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2019-04-20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乐音
响”、“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详细询问了相 关情况,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预计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我们一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18 年度的审计
工作。公司拟向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的财务审计费用 198.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80 万元,该报酬公允合理。同意公司 2019 年度继续聘
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
服务。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3、关于《关于子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其银行融资担保而提
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 Feilo Malta Limited 因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为其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而进行的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有利于经营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4、关于《关于子公司拟向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转让存货资产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需要,交易价
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 升 平             梁 荣 庆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伍 爱 群             李    军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