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2 证券简称:游久游戏 公告编号:临 2016-049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持有的苏州游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重组后相关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2016 年 11 月 14 日,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游久”)、苏州游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游视”)原股东与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聚力传媒”) 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约定,游视拟将其运营的直播业务 和电竞业务进行拆分并由不同主体运营,游视原股东拟按照在游视的 持股比例共同新设一家直播公司和一家电竞公司,聚力传媒将通过收 购股权等一系列方式分别取得直播公司 100.00%的股权和电竞公司 25.00%的股权。公司分别拟将持有直播公司 17.18%的股权和电竞公司 2.00%的股权以 16,236.05 万元和 889.9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聚力传媒, 随之以 0 价格退出游视;公司拟将持有直播公司剩余 3.82%的股权转让 给聚力传媒,转股对价为 3,620.14 万元,由聚力传媒、游视创始股东 陈琦栋和游创合伙分别支付。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游视原股东情况 游视原股东分别为:陈琦栋(下称“创始股东”);苏州游创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游创合伙”);宁波软银天维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软银”);苏州市禾裕科技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禾裕”);深圳市腾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下称“腾讯”);游久。以上软银、禾裕、腾讯及游久合称为 “原投资方”,原投资方、创始股东和游创合伙合称为“原股东”。 (二)交易情况 游视原股东与聚力传媒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签署了《游视、游 创合伙、软银、禾裕、腾讯、游久、陈琦栋与聚力传媒之合作框架协 议》(下称“《合作框架协议》”),相关公告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1/8 因业务经营战略的调整,游视拟对其运营的直播业务和电竞业务 进行拆分并由不同主体运营,游视原股东拟按照在游视的持股比例共 同新设一家直播公司暂命名为太仓聚一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为准,下称“直播公司”)和一家电竞公 司暂命名为太仓皮爱优竞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太仓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核准的为准,下称“电竞公司”),聚力传媒将通过收购股权 等一系列方式分别取得直播公司 100.00%的股权和电竞公司 25.00%的 股权。电竞公司将由聚力传媒与部分游视原股东共同运营。 经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评 估基准日,游视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30,800.00 万元,其中:直 播业务估值为 91,560.00 万元,电竞业务估值为 39,240.00 万元。在 以评估结论为依据前提下,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将持有直播 公司 17.18%的股权和电竞公司 2.00%的股权,分别以 16,236.05 万元 和 889.9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聚力传媒,随之以 0 价格退出游视;公司 拟将持有直播公司剩余 3.82%的股权转让给聚力传媒,转股对价为 3,620.14 万元,由聚力传媒、陈琦栋和游创合伙分别支付。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十届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转让持 有的游视重组后相关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 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交易各方在上海分别签署了《游视、游创合伙、软银、禾 裕、腾讯、林芝腾讯、游久、陈琦栋与聚力传媒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 协议》(下称“《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林芝腾讯、 游久、聚一堂与聚力传媒关于聚一堂之股权转让协议》(下称“《直播公 司股权转让协议》”)及《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游久 与聚力传媒、皮爱优关于皮爱优之股权转让协议》(下称“《电竞公 司股权转让协议》”)、《游创合伙、软银、禾裕、游久、陈琦栋关 于聚力传媒之增资协议》(下称“《增资协议》”)和《游久与陈琦 栋关于游视之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约定,腾讯以其全资子 公司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林芝腾讯”)作为直播公司和电 竞公司的持股主体,享有《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作为上述两家公司股 东的相关权益并履行相关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聚力传媒成立于 2005 年 5 月;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米昕;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 690 号 5 号楼 501-3;经营范围:开发、销售信息网络传媒应用软件;计算 2/8 机网络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 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 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络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仅限互 联网信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其股东分别是苏宁文化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和弘毅创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聚力传媒系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综合视频服务平台,依 托苏宁集团的战略资源,凭借其丰富的内容资源,出色的 P2P+CDN 视 频传输技术,为用户提供极佳的视频体验。截至 2016 年 8 月,聚力 传媒 IPTV 业务累计覆盖超过 3,000 万户家庭,惠及用户超过 1.1 亿 人;OTT 端覆盖家庭用户超过 850 万,影响用户超过 2,500 万人。 (二)聚力传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和人员等方面关系。 (三)聚力传媒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聚力传媒总资产 270,091.49 万元,净 资产-18,200.81 万元;2015 年 1-12 月,其营业收入 122,846.36 万 元,净利润 65.93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游视成立于 2011 年 7 月,住所:太仓市城厢镇南郊海运堤 路 86-2 号;法定代表人:陈琦栋;注册资本:2,184.08 万元;经营范 围:网络技术开发、游戏软件开发、设计及技术转让;动漫设计及技 术转让;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 戏虚拟货币发行);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时政新生闻类 广播电视节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等。 游视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实缴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陈琦栋 1,826,138 8.37 游创合伙 8,000,000 36.63 软银 2,631,334 12.05 禾裕 428,600 1.96 腾讯 4,368,160 19.99 游久 4,586,568 21.00 合计 21,840,800 100.00 (二)审计情况 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苏州 游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 中天审字[2016]第 25646 号)和有保留意见的《苏州游视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6]31210001 号),游视最近一 3/8 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6 年 10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8,445,536.24 123,441,751.79 总负债 413,635,994.90 135,484,961.99 所有者权益 -315,190,458.66 -12,043,210.20 财务指标 2016 年 1-10 月 201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55,263,962.80 159,896,177.31 净利润 -487,270,359.57 -199,136,195.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90,297,707.87 -199,083,495.58 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事项是:由于游视 2016 年 10 月 31 日 的应收账款中存在着部分大额应收账款余额,截止上述审计报告出具日,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获得足够的应收账款函证回函, 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所致。 (三)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上海游久 游戏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苏州游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众华评报[2016]第 229 号)。 1、评估基准日:2016 年 10 月 31 日。 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游视的股东全部权益,评 估范围为游视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及负债等,经审计的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负债表列示的账面净资产为 -315,190,458.66 元。 3、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遵照中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 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游视资产的实际状况、 有关市场交易资料和现行市场价格标准,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 行了评估,评估结论依据市场法。 (1)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被评估单位在基准日市场状况下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313,455,591.93 元;其中:总资产账 面 值 121,778,454.77 元 , 评 估 值 103,470,702.40 元 , 增 值 额 -18,307,752.37 元,增值率-15.03%;总负债账面值 416,926,294.33 元 , 评 估 值 416,926,294.33 元 , 无 增 减 值 ; 净 资 产 账 面 值 -295,147,839.56 元 , 评 估 值 -313,455,591.93 元 , 增 值 额 -18,307,752.37 元,增值率-6.20%。 (2)按照合并口径市场法评估,被评估单位在基准日市场状况 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308,000,000.00 元。经业务拆分后: 其 中 直 播 业 务 估 值 为 915,600,000.00 元 , 电 竞 业 务 估 值 为 392,400,000.00 元。 4/8 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313,455,591.93 元,市场法评估值为 1,308,000,000.00 元,两者相差 1,621,455,591.93 元,差异率为 -517.28%,主要原因是:由于游视属于当下较为热门的新兴行业,其 主要业务为视频网络直播、网络游戏运营与推广、电子竞技大赛筹办 并拥有中国较为知名的《龙珠直播》网络视频平台,据资料显示拥有 和游视相类似的映客直播今年 1 月估值仅为 3.78 亿元到 2016 年 9 月 身价暴涨 17 倍。直播行业的快速兴起使得直播平台的估值水涨船高, 有统计表明,目前国内已知直播平台有 116 个,其中 108 个项目都已 获得融资,预计到 2020 年网络直播行业市场规模将有望突破 1000 亿 元。直播平台的价值远不仅仅体现在作为用户观看内容的平台,更是 连接可观的用户群体和整个产业甚至泛娱乐产业的超级入口。而直播 平台的商业模式和变现模式也逐渐发生改变,这使得直播平台的潜在 变现价值巨大。但该类企业也普遍面临着盈利困难的矛盾。依据 3Com 公司创始人,计算机网络先驱罗伯特〃梅特卡夫提出的梅特卡夫定律, 即网络平台的价值以用户数量的平方的速度增长。网络平台的规模增 长 1 倍,其价值就增长 10 倍。联网的用户越多,网络平台的价值越 大,需求也就越大。作为老牌网络视频直播平台的龙珠直播因起步较 早通过前期较好的运作虽投资巨大却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具有较强的 发展潜力,如:市场研究机构 EEDAR 数据报告预测,2016 年《英雄 联盟》将占有高达 66%的 MOBA 游戏市场,远远甩开其后占有 14%市场 的《DOTA2》,占有 7%市场的《风暴英雄》,以及占有 2.5%市场的《神 之浩劫》、1.2%的《巨兽战争》。《英雄联盟》该款游戏已成为中国乃 至全球最受欢迎的网络游戏和电竞游戏,而游视围绕《英雄联盟》承办 的赛事及相关直播占有极大的份额也形成了大量的关注用户。一般来说 该行业所涉企业的市场价值主要反应企业发展潜力及占有的市场份额 (用户量),而非报表所体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综上所述,市场法是从市场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在市场上可接 受的估值,而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 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 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两种 方法的估值对企业价值的显化范畴不同。因此造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 存在较大差异。 4、评估结论:经采用市场法评估,游视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 为 1,308,000,000.00 元 。 经 业 务 分 拆 后 : 直 播 业 务 估 值 为 915,600,000.00 元,电竞业务估值为 392,400,000.00 元。 5、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2016 年10 月31 日至2017 年10 月30 日。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直播公司 5/8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直播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合作框架 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和《增资协议》约定,直播公司设立时股权结 构如下: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陈琦栋 8,370 8.37 游创合伙 36,630 36.63 软银 12,050 12.05 禾裕 1,960 1.96 林芝腾讯 19,990 19.99 游久 21,000 21.00 合计 100,000 100.00 在其他股东放弃游久转让直播公司 21.0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后, 聚力传媒通过收购股权等一系列投资方式取得直播公司 100.00%的股 权。具体情况如下: 1、直播公司转股及转股对价的支付 聚力传媒分别收购腾讯和游久持有直播公司 19.99%和 17.18%的股 权,股权转让完成后,聚力传媒将持有直播公司 37.17%的股权。 各方同意,游久拟将直播公司17.18%的股权以16,236.05万元减去其 在直播公司未实缴部分金额(如交割时仍未实缴)的对价转让给聚力传 媒。聚力传媒应分两期向游久支付转股对价,第一期在满足相关协议条款 的先决条件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在聚力传媒已被登记机关登记为持 有直播公司 37.17%股权的股东前提下,应向游久支付转股对价的 51.00%,支付时间不晚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第二期在聚力传媒根据实 际情况获得自身融资资金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游久支付转股对价的剩 余部分, 支付时间不晚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直播公司换股 创始股东、游创合伙和原投资方中的禾裕、软银将其持有直播公 司 59.01%的股权,通过直播公司换股方式直接持有聚力传媒部分股权。 直播公司转股和换股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聚力传媒 96,180 96.18 游久 3,820 3.82 合计 100,000 100.00 3、根据《游久与陈琦栋关于游视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 以 0 价格退出游视。本协议生效后,工商变更登记应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4、直播公司进一步转股 各方同意,游久有权选择将持有直播公司剩余 3.82%的股权转让 给聚力传媒,转股对价为 3,620.14 万元,由聚力传媒、陈琦栋和游 创合伙分别支付。聚力传媒、陈琦栋和游创合伙各自支付的转股对价 6/8 按照各方协商确认的 2016 年 4 月 30 日直播公司价值估值 9.00 亿元 和游视聘请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游视直播业务 净负债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认。不调整负债时,游久有权将直播公司 剩余股权转让给聚力传媒,聚力传媒可选择以现金 2,283.77 万元或 以其融资前 0.213%的股权(届时游久拟以 6.79 万元溢价认缴聚力传 媒注册资本中的增资)作为游久进一步转股对价受让该股权;调整负 债时,游久有权将直播公司剩余股权以现金或以认购聚力传媒股权的 方式转让给聚力传媒,具体转股对价将根据游视直播业务净负债金额 重新计算。 聚力传媒对游久进一步转股对价的支付形式享有完全的选择权, 并同意游久剩余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 成,且在同等条件下聚力传媒应以现金支付形式优先。 陈琦栋和游创合伙不可撤销地同意,超出游久进一步转股对价部 分由其承担,且由其自行向游久支付,其将以取得聚力传媒的股权向 游久支付超额对价,但其承担的对价不超过 3,620.14 万元与游久进 一步转股对价的差额。 在进一步转股完成后,聚力传媒将持有直播公司 100.00%的股权。 (二)电竞公司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和《电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经各 方同意,创始股东及游创合伙拟将持有电竞公司 23.00%的股权以电竞 公司的估值为对价认购聚力传媒新增注册资本中相应的增资。电竞公 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聚力传媒 230,000 23.000 游久 210,000 21.000 林芝腾讯 199,900 19.990 游创合伙 179,080 17.908 软银 120,500 12.050 陈琦栋 40,920 4.092 禾裕 19,600 1.960 合计 1,000,000 100.00 电竞公司转股及转股对价的支付 在其他股东放弃游久转让电竞公司 2.0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后, 聚力传媒拟以 889.96 万元受让游久持有的该股权。聚力传媒应在满足 相关协议条款的先决条件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游久支付上述转股 对价。电竞公司转股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陈琦栋 40,920 4.092 游创合伙 179,080 17.908 软银 120,500 12.05 7/8 禾裕 19,600 1.96 林芝腾讯 199,900 19.99 游久 190,000 19.00 聚力传媒 250,000 2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五、交易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游视重组后相关公司股权事宜,不涉及人 员安臵、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游视业务经营战略的调整,本次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游视重组 后相关公司股权,能更合理地调整自身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臵。上 述有关交易在 2016 年实施完成后,公司预计 2016 年将获得该交易的一 次性投资收益为 6,806.3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 91.22%。 七、上网公告附件 ( 一 ) 《苏州游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瑞华审字 [2016]31210001 号); (二)《苏州游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 25646 号); (三)《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苏州游视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众华评报[2016]第 229 号)。 八、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十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七届十次会议决议; (三)《游视、游创合伙、软银、禾裕、腾讯、林芝腾讯、游久、 陈琦栋与聚力传媒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四)《林芝腾讯、游久、聚一堂与聚力传媒关于聚一堂之股权转让 协议》及《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五)《游久与陈琦栋关于游视之股权转让协议》; (六)《游创合伙、软银、禾裕、游久、陈琦栋关于聚力传媒之 增资协议》; (七)《游久与聚力传媒、皮爱优关于皮爱优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