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控股:关于控股股东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划转协议的提示性公告2011-09-05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1-021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股份划转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5 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强生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集团”)的通知,强生集团与其
控股股东上海久事公司(持有强生集团 100%股权,以下简称
“久事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 日签署了《上海强生集团有
限公司与上海久事公司关于划转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336,095,984 股国有股之股份划转协议》(以下简称“股
份 划 转 协 议 ”), 久 事 公 司 拟 将 强 生 集 团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336,095,984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1.91%)无偿
划转给久事公司持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的相关情况
根据《股份划转协议》,久事公司将强生集团所持有的
本公司 336,095,984 股股份全部无偿划转给久事公司。本次
划转前,久事公司持有强生集团 100%的股权,直接持有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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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15.97%的股权。强生集团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持有
本公司 336,095,98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31.91%。久事公司
通过强生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 47.88%的股权,
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划转完成后,强生集团不再持
有本公司的股份,久事公司将直接持有本公司 504,318,97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7.88%,仍然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
划转完成前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划转
股权属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对价、支付方式等事宜。
本次划转完成前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上海久事公司
100%
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 15.97%
31.91%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划转完成后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2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上海久事公司
47.88% 100%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
二、久事公司简介
1、公司名称:上海久事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28 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52.7 亿元
4、法定代表人:张惠民
5、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02048
6、税务登记证号码:31004313221297X
7、企业类型:国有企业(法人)
8、成立时间:1987 年 12 月 12 日
9、经营范围:利用国内外资金,投资及综合开发经营,
房地产开发经营、出租、出售,咨询业务,实业投资(上述
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或资格证书经营)
10、实际控制人名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久事公司 100%的股权。
久事公司作为上海市国资委出资并监管的国有独资企
业,以政府性项目为主要投资方向,通过筹措国内外资金,
参与和完成上海市政府规划的重大项目的投资。截止 2010
年底,久事公司总资产为 2,996.7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为 662.57 亿元,2010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174.69 亿
3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4.13 亿元。
三、本次公司股权划转生效条件
本次股权划转须报请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对收购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方
可实施。该事项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四、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久事公司、强生集团等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分别披露了收购报告书摘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划转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
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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