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控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1-09-08
证券代码 :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1-023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500 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12316 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卢湾支行(以下简称“工
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强
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出租”)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2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满
足该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9
亿元额度的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金
额为 12316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4.4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安西路 37 号 501 室
法定代表人:金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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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出租汽车、市内公共交通、跨省市客运、特约包车,
汽车租赁,乘车证、卡销售,调度服务,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销售汽
车零配件;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
辆维修),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强生出租总资产 154505 万元,负债总
额 62253 万元,净资产 92252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保证人就被担保债权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主债权金额:25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主合同
借款期限自 2011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12 年 2 月 24 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强生出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能够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
较强,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止本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为 12316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保证合同》
2、《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董事会决议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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