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控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1-11-21
证券代码 :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1-027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1、 流动资金借款保证合同 6000 万;
2、固定资产借款保证合同 2000 万。
● 实际累计为其担保金额 :20497 万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 31892.7 万元(包括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卢湾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
两份《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巴士租赁”)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为 6000 万元,期限一年整)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2000
万元,期限一年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满足该公司生产经营资金
需求。
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9
亿元额度的担保,包括本次公告担保在内,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担
保金额为 31892.7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1.3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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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士路 17 号 21 室
法定代表人:许杰
经营范围: 出租汽车,汽车租赁,机动车辆保险。(以上涉及许
可经营的凭许可经营)
截至 2011 年 10 月 31 日,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
70784.96 万元,负债总额 48754.04 万元,净资产 22030.92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编号:2011 年保字第 134-03 号)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6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2、《保证合同》(编号:2011 年保字第 145 号)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2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巴士租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业务为
本公司重点发展的主要业务,为其提供担保,能够保证其生产经营资
金需求。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较强,本次担保风险较
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为 31892.7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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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两份《保证合同》
2、《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董事会决议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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