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证券代码:600662 公告编号:临2012-012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 5 月 9 日下午 14:00 2、召开地点:上海市怒江北路 269 号上海强生普陀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3、主持人:董事长洪任初先生 4、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6 人,代表股份 505,207,7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53,362,191 股的 47.961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国浩律师集 团(上海)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派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5,207,777 504,933,915 5,750 268,112 99.9458% 2、《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5,207,777 504,933,915 5,750 268,112 99.9458% 3、《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5,207,777 504,933,915 5,750 268,112 99.9458% 4、《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报告期利润分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 2011 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4,691,990.05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 有 关 规 定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4,459,963.47 元 ,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06,053,414.73 元,扣除年内已分配的 2010 年度股利 65,083,121.36 元,本年 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31,202,319.95 元。董事会提出 2011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现有股本 1,053,362,19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红利 1.00 元(含 税),合计分配股利 105,336,219.10 元,尚余未分配利润 625,866,100.85 元结 转至下一年度。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5,207,777 504,871,825 67,840 268,112 99.9335% 5、《关于续聘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5,207,777 504,933,915 5,750 268,112 99.9458%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5,207,777 504,933,915 5,750 268,112 99.9458% 7、《关于确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5,207,777 504,933,915 5,750 268,112 99.9458% 8 、《 关于为上海巴士永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议 案》 2012 年公司为上海巴士永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永达”)向 招商银行上海中山支行申请 4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按持股比例(50%)提供担 保,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 2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 年。目前巴士永达的股权结构为: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持有 50%股权,上海永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50%股权。截至 2011 年底,巴士永达的净资产为 3796.55 万元,2011 年巴士永达实现净利润 1788.22 万元,销售利润率为 2.96%,资产负债率为 80.3%。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5,207,777 504,933,915 5,750 268,112 99.9458% 9、《关于为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强生国旅”)拟开展航空客运销 售代理业务。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及《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 法》的有关规定,强生国旅如需开展此项业务需由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下称 “中航鑫港”)为强生国旅向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提供担保(中航鑫港为国际航空 运输协会在中国实施代理人计划所认可的担保单位)。作为中航鑫港为强生国旅 向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提供担保的前提条件之一,强生国旅的股东需为强生国旅向 中航鑫港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强生国旅向中航鑫港提供反担保,以便强生国旅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 务的申请与开展。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金额为 351 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强生国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 2,287,500 元,主要经营范围是国 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会务会展服务等。2011 年末,强 生国旅的资产负债率为 92.47%。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5,207,777 504,933,915 5,750 268,112 99.9458% 10、《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江发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数 占出席表决比例 全体股东 504,813,128 99.9219% (2)、选举刘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数 占出席表决比例 全体股东 504,867,595 99.9327% (3)、选举王洪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数 占出席表决比例 全体股东 504,843,732 99.9279% 1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孙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5,207,777 504,930,329 9,336 268,112 99.9451%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钱大治、邵祯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 性进行检查和验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与会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所做出的上述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