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6-07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证券代码:600662 公告编号:临2012- 014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2 年 6 月 7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应为 9 名,实际参加人数为 9 名。会议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董事
会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本次发行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负责
承销。发行日期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发行利率根据公司评级情况,
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确定。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和置换部分银行贷款。
董事会将提请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实际需要和市场条件全权决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发行时间,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利率,聘请中介机构等,并办理相关
手续。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确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强生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强生置业”)开发的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 6 街坊 108 丘地块项目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
司将自有资金 15000 万元委托交通银行上海分行贷款给强生置业的控股子公司
——上海君强置业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年利率 12%,期限为 3 年。
3、《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