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强生控股 证券简称:600662 公告编号:临 2013-012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2013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同乐路 189 号 (二)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04,555,57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7.8995 (三)本次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 事长洪任初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会议 7 人,董事王洪刚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会议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虞慧彬先生和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派员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1、《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4,555,575 504,397,237 52,275 106,063 99.9686% 2、《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4,555,575 504,396,944 52,275 106,356 99.9686% 3、《公司 2012 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4,555,575 504,396,944 52,568 106,063 99.9686% 4、《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4,555,575 504,396,944 52,275 106,356 99.9686% 5、《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 856,305.16 元。董事会决定 2012 年的分配预案为:以 2012 年末公司总股本 1,053,362,191.00 股计,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共计分配利润 105,336,219.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4,555,575 504,426,660 52,568 76,347 99.9744% 6、《关于续聘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4,555,575 504,396,944 52,568 106,063 99.9686% 7、《关于续聘公司 201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4,555,575 504,396,944 52,568 106,063 99.9686% 8、《关于为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对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 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金额为 1000 万元,担保期 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之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4,555,575 504,372,244 77,268 106,063 99.9637% 9、《关于为上海强生银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2013 年上海强生集团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为上海强生银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 625 万元最高额 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为一年。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4,555,575 504,376,044 73,468 106,063 99.9644%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4,555,575 504,396,944 52,568 106,063 99.9686% 1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鲁国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4,555,575 504,426,660 52,275 76,640 99.9744% 12、《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全体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504,555,575 504,426,660 52,568 76,347 99.9744%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钱大治、蒋文涵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 法性进行检查和验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