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控股:诉讼公告2013-06-13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3-016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
● 涉案金额:24,581,651.33 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公司
(以下合称“中华联合”或“原告”)
被告: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控股”、“公
司”或 “被告”)
中华联合于 2012 年 5 月起诉强生控股保险纠纷一案,经上海市
虹口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二、诉讼案件主要内容
2007 年 12 月 17 日、2008 年 12 月 4 日,中华联合与强生控股双
方先后签订《车辆保险协议》两份,约定强生控股将公司所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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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于 2008 年度、2009 年度投保于中华联合处,投保险种包括交强
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部分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险等。2009 年 9
月,中华联合突然拒绝按前述协议继续承保,在公司车辆因无法投保
交强险而将导致无法营运的情况下,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及社
会稳定,2009 年 10 月 30 日,双方签署了《关于车辆保险有关问题
的协议》,就保险理赔限额及后续车辆保险事宜达成一致。后在该协
议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中华联合遂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返还
和 补 偿 2008 年 度 、 2009 年 度 中 华 联 合 多 支 付 的 保 险 赔 款
24,581,651.33 元。公司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积极应诉,从协议的
法律效力、中华联合的违约事实、交强险赔付的法定性等方面进行了
抗辩。
三、一审判决情况
2013 年 6 月 7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2)虹
民二(商)初字第 803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补偿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公
司 2008 年度和 2009 年度保险赔款超限额损失 24,581,651.33 元,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2、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上述补偿款银行贷款利息损失的诉讼
请求。
本案受理费 191,800 元,由原告负担 34,641 元,由被告负担
157,15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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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诉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进行上诉的各项准备工作,拟在法定上诉期限
内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案目前为一审判决,且公司拟提起上诉,故本案对公司财务
指标的影响程度及影响时间尚待二审审理结果。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正常。公司将对本案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 14 日
● 报备文件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2)虹民二(商)初字第 803 号民事判决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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