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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强生控股: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2014-04-12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201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1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
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尽可能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程静萍女士,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
协会会长。曾任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
会专职委员。
    王秀宝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
市交通学会顾问。曾任上海城市交通管理局副局长,上海久事公司专
职监事。
    陈振婷女士,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现任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副教授。
    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决策事项
    201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
    按照规定和要求,我们出席了公司全部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
会,从参加会议的情况来看,我们认为:2013 年度公司各项工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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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正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年度,我们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在公司 2013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了
高管层对今年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
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关注本次年报审
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2、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3 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
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治
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实地考察了公司的营运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
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
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
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
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
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审批
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
    2、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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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风
险。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
要,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担保事项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正常的审批程序并如实披
露。
       3、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变更原因为:公司所
属租赁汽车板块相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通过拍卖或收购的方式取得
部分车辆牌照,形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按照 10 年进行摊销。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相关规定,对于无经营期限
的无形资产原则上应采用计提减值准备金的方法实施计价,从公司租
赁汽车板块相关企业车辆牌照的无形资产平均净值看,已远低于目前
上海机动车牌照拍卖市场价格。为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租赁汽车的无
形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将该无形资产计价方法从直线法摊销调整为
计提减值准备金。
       我们认为:
       (1)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
资产》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租赁汽车业务板块相关无形资产的实际
使用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况。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会计核算质量,统一
和规范了公司运营类车辆(出租汽车和租赁汽车)的无形资产计价方
式,变更后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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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董事增补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2013年3月19日,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关于董事调整等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经对董事候选人鲁国峰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
进行审查,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合法,同
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3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符合
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5、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201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
格,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完
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内
控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6、现金分红情况
   2013 年3 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现
金分红方案,方案经2013 年4 月24 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以2012年末公司总股本1,053,362,191.00股计,拟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05,336,219.10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013 年6 月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分红派息公告。2013
年6 月21 日红利发放完成。公司的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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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持续、稳定,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合
法合规。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积极履行了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13
年度,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坚持及时、准确、完整地对外
披露信息,未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公司还根据2012年度修订的《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定》,及时、全面地做好内幕信息的登
记管理工作,没有发生违反内幕信息管理的事项,最大限度地保证了
信息获取的公平性。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
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
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
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
的执行。
   10、董事会及其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业
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独立
董事的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并分别担任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
求,在2012年年报制作期间,我们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在
年报编制前就公司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沟
通,并对公司编制的2012年度报告提出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意见,发
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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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完整。2013年,我们主持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
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2012年度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针对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的增补,我们召开了
提名委员会的会议,对候选董事及拟聘副总经理的提名、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核,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能。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与发展
委员召开了会议,对公司汽车租赁业务今后的发展战略与方向进行了
充分研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专业及建设性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年来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
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监督公司
公平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和认真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2014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
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应有的责任和发挥应有的作用,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好公司的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程静萍     王秀宝       陈振婷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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