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5-010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和新发布了八项会计准则,其中新增三项,分别为《企 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 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五项,分别为《企业会计 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 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财政部要求, 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在2014年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外,其余7项具 体准则要求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依据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 长期股权投资 -151,169,695.61 则》要求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1,169,695.61 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原成本法核 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 具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会计政 策变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2013 年 1 月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 1 日归属于 归属于母 被投资单位 比例 可供出售 母公司股东 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股东 (%) 金融资产 权益 权益 上海石油强生企业 35.00 -9,167,105.11 9,167,105.11 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新绿复兴城市 5.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青旅(集团)有 15.00 -10,880,000.00 10,880,000.00 限公司 上海杉德金卡信息 10.77 -45,000,000.00 45,000,000.00 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杉德银卡通信息服 6.84 -56,000,000.00 56,000,000.00 务有限公司 杉德巍康企业服务 8.83 -19,899,941.95 19,899,941.95 有限公司 上海卢湾对外贸易 1.00 -50,000.00 50,000.00 实业公司 上海宝隆宾馆有限 3.55 -2,840,000.00 2,840,000.00 公司 上海强生舒乐出租 2.00 -7,382,648.55 7,382,648.55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原值合计 -166,219,695.61 166,219,695.61 上海新绿复兴城市 5.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卢湾对外贸易 1.00 -50,000.00 50,000.00 实业公司 减值合计 -15,050,000.00 15,050,000.00 净值合计 -151,169,695.61 151,169,695.61 *:公司持有上海石油强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35.00%的股权,因本公司以 定额方式获得该公司红利,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资产负 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 对涉及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追溯调整。我们认为,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 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 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 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