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27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5-030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
下午在上海市南京西路 920 号 18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应为
9 名,实际参加人数为 7 名。其中独立董事刘学灵、董事樊建林因公务无法亲自
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陈振婷、董事姚贵章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由董事长洪任初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调整公司对君强置业 2015 年度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委托贷款的
议案》,同意 2015 年度公司向上海君强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君强置业”)提供
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贷款。现由于市场原因造成房产资金收回较预期延缓,为
保证虹桥君悦湾房产项目的顺利收尾,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君强置业 2015 年度委
托贷款额度调整为 50,000 万元。
上述委托贷款额度的有效期至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6 年度委托贷款额度为止。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委托贷款业
务的受托银行、委托贷款利率、委托贷款期限等具体事项待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
通过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予以明确。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