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控股: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7-04-22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7-011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册发行总金额: 20 亿元
债券期限:不超过 270 天
该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满足公司后续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
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
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上海
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
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一)发行人: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发行规模:20 亿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期限:根据金融环境、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在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择机分次发行,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
超过 270 天。
(四)发行利率: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
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的除外)
(六)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授权事项
(一)根据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超短期融
资券的发行工作,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
市场条件全权决定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间、发行批次、
发行数量、发行利率、聘请中介机构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
月。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请详见《上海强生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7-007 号)。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须提请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四、其他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需在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
实施, 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