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控股:关于2018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9-014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规定,按照资产管理的常规安排和
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经济效益,拟对部分因
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以及随着设备升级改造长期闲置且无盘活利用价值
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相应的 2018 年公
司资产处置损益为-1,354.70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一)固定资产报废基本情况
2018 年度拟报废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60,623.90 万元,账面净值 16,550.41
万元,相应资产处置损益为-1,695.20 万元。具体报废固定资产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报废资产
序号 单位 类别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资产处置损益
所在板块
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
车辆、电脑、
1 交通运营板块 司、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 57,989.51 16,079.62 -1,730.56
办公设备等
有限公司等 27 家子公司
上海强生集团汽车修理有
修理设备、
2 科技汽服板块 限公司、上海强生科技有限 1,632.82 244.31 -54.92
办公设备等
公司等 21 家子公司
上海强生置业有限公司、上
车辆、电脑、
3 房产综合板块 海巴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1,001.57 226.48 90.28
办公设备等
等 11 家子公司
1
合计 60,623.90 16,550.41 -1,695.20
(二)无形资产处置基本情况
2018 年度拟处置的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388.51 万元,账面净值 364.26 万
元,相应资产处置损益为 340.50 万元,具体处置无形资产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报废资产
序号 单位 类别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资产处置损益
所在板块
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车辆
1 交通运营板块 375.01 355.26 349.50
上海久通商旅客运有限公司 牌照
电脑
2 房产综合板块 上海巴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13.50 9.00 -9.00
软件
合计 388.51 364.26 340.50
二、资产处置损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处理规定,是公司资产管理和日常运营需要,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利于提升企业今
后的发展质量。
本次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将减少公司 2018 年度利润总额 1,354.70 万元
(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未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 5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7 年公司资产处置损益为-1321.43
万元,故公司 2018 年资产处置损益相较 2017 年无异常波动。
三、本次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 2018 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4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于该事项的
审核意见。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
案。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18 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
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对非流动资产处置的审批程序合法
合规,依据充分。本次对非流动资产处置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同意公司本次对非流动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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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18 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非流动资产处置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本
次非流动资产的处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上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会计处理规定,是公司资产管理和日常运营需要,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董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非流动资产处置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非流动资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非流动资
产处置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能够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非流动资产处
置。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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