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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强生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9-041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
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经营成果状况不存在实质性
影响。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
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
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1
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 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资产负债表项目:
     (一)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
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二)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
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变更后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项目列示调整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71,296,596.11                    5,192,622.24
应收票据                                 4,393,000.00
应收账款                               166,903,596.11                  5,192,622.2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92,981,225.00                     803,190.00
应付票据                                58,080,000.00
应付账款                               134,901,225.00                   803,190.00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
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2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据财
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净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公司实际情况。经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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