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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强生控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2020-09-29  

                                              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
                    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
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以下简称“《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要求,我们对上海强生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控股”或“公司”)涉及的相关财务事项进行了专项核
查,现回复如下:

     一、最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上市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曾受到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是否曾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
施,是否有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本所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强生控股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大
华审字[2018]004808 号)、2018 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2725 号)和 2019 年度审
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6582 号),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特字[2018]002870 号)、《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19]002935 号)、《上海强生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0]003883
号), 以及强生控股最近三年(即 2017 年至 2019 年)历年年度报告及信息披露文件,并查
询了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网站。

     经核查, 本所认为: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 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

     二、最近三年的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是否
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
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
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尤其关注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
情形等。

     (一)最近三年的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

     经核查,强生控股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进 行 审 计 , 并 分 别 出 具 了 大 华 审 字 [2018]004808 号 、 大 华 审 字
[2019]002725 号、大华审字[2020]006582 号, 报告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业绩真实、
会计处理合规。

                                                1
    (二)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 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存在调
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

    强生控股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383,630.38         409,712.87            407,755.98

营业利润                           15,030.98          10,692.59             16,271.30

利润总额                           15,008.84          12,082.05             17,541.87

净利润                              9,773.07           7,486.78              9,579.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26.40           7,107.82             10,094.17

    根据上市公司年报, 最近三年,强生控股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出租汽车业                         92,653.10         102,314.16            111,445.21

汽车租赁业                         96,826.32          89,827.21             89,146.20

房地产业                           17,599.80          29,669.41             37,263.40

汽车服务业                         68,092.50          83,531.75             78,860.87

旅游服务业                         86,882.19          89,053.51             84,870.75

    经核查,本所认为:强生控股近三年收入、成本和费用水平合理,公司收入和利润水平
是其经营业绩的真实合理反映;上市公司不存在通过虚假交易、虚构利润的情况,不存在调
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中均已完整披露最近
三年的关联交易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关联方利息输送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
洗澡”的情形。

    2017-2019 年,强生控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对报表的影响如下:

    1.2017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
      (2)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
 该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
 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
 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2018 年 1 月 12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解读的相关规定: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 公
 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
 按照《通知》进行调整。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
 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区分终止经营损益、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持续经营净利润 2017 年度列示 95,791,710.76 元。

  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
                                              其他收益 2017 年度列示金额 38,604,904.51 元。
  益”科目核算

  在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          资产处置收益 2017 年度列示金额-13,214,279.49 元。

      2.2018 年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
 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
 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列示金额 62,480,280.38 元。
应收款”列示
“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列示金额 393,551,235.30 元。
应付款”列示
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
                                       2018 年 度 增 加 研 发 费 用 5,506,789.15 元 , 减 少 管 理 费 用
“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
                                       5,506,789.15 元。
发费用”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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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       2018 年度利息费用列示金额 24,186,810.34 元。
 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                 2018 年度利息收入列示金额 11,098,621.00 元。
       3.2019 年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
  表项目和调整利润表项目等。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
  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票据列示金额 561,900.00 元;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账款”与           应收账款列示金额 174,674,290.05 元。
  “应收票据”列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票据列示金额 4,393,000.00
                                                         元;应收账款列示金额 166,921,803.33 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付票据列示金额 37,860,000.00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账款与应付           元;应付账款列示金额 77,013,389.66 元。
  票据列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付票据列示金额 58,080,000.00
                                                         元;应付账款列示金额 134,901,225.00 元。
  资产减值损失位置调整,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
                                                         2019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列示 1,182,897.88 元;2018
  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列示-21,894,738.41 元。
  填列)”
       (2)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按照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
  致的,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 2019 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累计影响金额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分类和计量影响        金融资产减值影响      2019 年 1 月 1 日

                                                   (注 1)                  (注 2)

应收账款                 166,921,803.33                                         77,011.46     166,998,814.7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25,626,095.61        -1,025,626,095.61


                                                     4
                                                               累计影响金额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分类和计量影响          金融资产减值影响        2019 年 1 月 1 日

                                                    (注 1)                  (注 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825,626,095.61                               825,626,095.61

债权投资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971,107.38                                       -592,538.01        61,378,569.37

未分配利润                987,371,091.50                                       -572,980.43       986,798,111.07

少数股东权益              353,678,260.69                                         57,453.88       353,735,714.57

       注 1: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账面价值为 725,626,095.61 元的以前年度被分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因此该部分金额从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账面价值为 100,000,000.00 元的以
  前年度被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务工具的合同条款与基本借贷安排不一致,因此该部
  分金额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账面价值
  为 200,000,000.00 元的以前年度被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务工具投资的合同条款与
  基本借贷安排一致,且公司管理该金额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因此
  该部分金额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债权投资。

       注 2: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确认信用损失减值准备,与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确认的减值准备之差
  异列示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列报项目                                               影响金额
                                  调整前金额                                                 调整后金额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31,971,468.77                     -77,011.46              31,894,457.31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24,238,585.11                                             24,238,585.11

       (3)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
  会〔2019〕8 号)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
  9 号)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
  则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公
  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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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应收账款、存货、商誉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强生控股制定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既定的会
计政策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强生控股最近三年应收账款、存货、商誉计提减值或损失
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062,293.37         9,886,648.07        6,296,638.90

存货跌价损失                 -1,182,897.88         5,278,230.81        3,134,540.61

          合计                 -120,604.51        15,164,878.88        9,431,179.51

       (1)应收账款减值

       强生控股根据应收账款的坏账政策,2017 年度计提坏账损失 6,296,638.90 元,2018
年度计提坏账损失 9,886,648.07 元,2019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062,293.37 元。

       (2)存货跌价损失

       强生控股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17 年度、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分别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3,134,540.61 元、5,278,230.81 元、-1,182,897.88
元。

       (3)商誉减值损失

       强生控股近三年未发生商誉减值。

       经核查,本所认为:强生控股制定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
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并已按照制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应收账款、存货、商誉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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