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外服控股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4-22
公司代码:600662 公司简称:外服控股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下属 55 家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8.43%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34%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将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
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投资管理、采购与应付、资产管理、销售与应收、产品研究与开发、装修工
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与披露、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市
场营销管理、品牌形象管理、税务管理、综合管理、党群管理、法律事务管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内部监督等纳入总体评价范围。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投资管理、销售与应收、财务报告与披露。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本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
第1期,总第1期) 的相关豁免规定,未将于2022年度并购的子公司上海外服贤益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上海外服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1.利润总额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 5% 利润总额 1%<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 1%
利润总额 5%
2.营业收入 潜在报错≥营业收入 0.5% 营业收入 0.1%≤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0.1%
<营业收入 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严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
(2)公司因重大差错等原因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
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2)未按照会计准则要求,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导致财务报表发生达到重要性
水平的错报;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控制存在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准确的缺
陷或多项缺陷组合。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1.利润总额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 5% 利润总额 1%<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 1%
利润总额 5%
2.营业收入 潜在报错≥营业收入 0.5% 营业收入 0.1%≤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0.1%
<营业收入 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
策程序;
(2)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责任制,且情节严重;
(3)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交易失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
失效;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市场造成较大影响;内部审计职能、风险评估职能、
控制环境无效;
(5)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出现重大缺陷描述情形,但影响程度不及重大缺陷涉及面广、重要性大、影响程度
高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可能产生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并已经或正在落实整改,对
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可能产生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并已经或正在落实整改,
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事项与流程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在 2023 年建立了实
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目标,制定了内控体系优化提升工作计划。随着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不断推进,内
部控制更加有效地与业务流程相结合,业务运营风险管控等级进一步提升。公司将持续开展内控体系优
化建设,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切实保障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性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栋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