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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瑞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6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奥瑞德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吉泽升、陶宏、邵明霞

                                                       2019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