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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瑞德:关于子公司申请贷款及其他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1-18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 瑞德       公告编号:临 2020-009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贷款及其他子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航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新航科技
           申请银行流动贷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9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为新航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9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担保金额
           累计 34,589.55 万元。


    一、本次担保概述
    新航科技拟向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山支行(以下简称“农
商银行珠山支行”)申请 2 笔流动贷款共计 9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
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拟为上述 900 万元的贷
款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航科技拟将其所持有的土地为其中 300 万元贷款做
抵押担保。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子公司申请贷款及其他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尚需提
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业务相
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3、法定代表人:郑文军
    4、注册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园区内
    5、经营范围:光学元件、半导体元件、机械设备及部件研发、加工、销售
和技术转让;机械设备、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71,388,248.14       168,829,003.55

      总负债               84,249,105.42        79,280,572.39

      净资产               87,139,142.72        89,548,431.16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 9 月 30 月

     营业收入              21,081.188.19        19,440,289.60


      净利润              -10,821,741.51         2,409,288.44

    7、与上市公司关系: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航科技拟向农商银行珠山支行申请 2 笔共计 900 万元(分别为 300 万元
及 600 万元)的流动贷款,新航科技拟将所持有的土地为其中的 300 万元贷款
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为上述 900 万元贷款提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山支行
    2、保证人: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300 万元、6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所有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
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
所有费用。
    7、保证期间:(1)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
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2)如单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自每
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借
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奥瑞德有限为新航科技申请流动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
够满足新航科技在日常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
请银行流动贷款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奥瑞德有限为新航科技
申请银行流动贷款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下属子
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13,481.5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8.21%。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9,191.9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161.85%。公司逾期担保金额 34,589.55 万元。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