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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瑞德: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0-04-24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0-03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或“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233,223,51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9.00%,累计冻结(轮侯冻结)的
股份为 233,223,515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0%。褚淑霞女士
持有公司股份 157,483,09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83%,累计冻结(轮候冻结)的
股份为 157,483,093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3%。

    一、本次股份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
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持有的公司股票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为 2020 年 4 月 22 日,冻结期限为 3 年,自转为正式冻
结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左洪波先生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轮候冻                                                            占其所    占公司
         轮候冻结数    冻结股份是                                                    冻结
                                    冻结起始日     冻结到期日     持股份    总股本
结机关     量(股)    否为限售股                                                    原因
                                                                  比例      比例
浙江省                              2020 年 4 月   2023 年 4 月                      诉讼
         139,751,800      否                                      59.92%    11.39%
杭州市                                 22 日          21 日                          保全

中级人                              2020 年 4 月   2023 年 4 月                      诉讼
         93,471,715       是                                      40.08%    7.61%
民法院                                 22 日          21 日                          保全

 合计    233,223,515                                              100.00%    19%


    (二)褚淑霞女士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轮候冻                    冻结股份                                      占其所     占公司
           轮候冻结数量                                                                      冻结
                          是否为限    冻结起始日       冻结到期日       持股份     总股本
结机关       (股)                                                                          原因
                            售股                                        比例         比例
浙江省                               2020 年 4 月     2023 年 4 月 21                        诉讼
              1,760,880     否                                           1.12%       0.14%
杭州市                                  22 日               日                               保全

中级人                               2020 年 4 月     2023 年 4 月 21                        诉讼
            155,722,213     是                                          98.88%     12.69%
民法院                                  22 日               日                               保全

 合计       157,483,093                                                 100.00%    12.83%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左洪波          233,223,515       19.00%          233,223,515           100%          19.00%

   褚淑霞          157,483,093       12.83%          157,483,093           100%          12.83%

    合计           390,706,608       31.83%          390,706,608           100%          31.83%

    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3,223,51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9.00%,累计冻结(轮侯冻结)的股份为 233,223,515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
公司总股本的 19.00%。褚淑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7,483,09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83%;累计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为 157,483,093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
公司总股本的 12.83%。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被执行司法轮候冻结状态的
股份数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2、临 2018-013、临 2018-014、临 2018-026、临 2018-038、
临 2018-039、临 2018-041、临 2018-054、临 2018-063、临 2019-017、临 2019-054)。

    三、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因债务纠纷导致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
法冻结(轮候冻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若其所持股份
被司法执行或强制平仓,则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在 2017 年度未经过公司正常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
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协议,截至 2019 年末,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本金及利息)
共计 58,711.86 万元。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多次向公司控股股东发送《催款函》,要求其
尽快偿还占用资金。公司将继续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并根据相关事
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
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