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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瑞德: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07-07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0-04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存在
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违规借款及担保事项。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
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息共计 58,607.09 万元,违规担保本金共计 25,000 万元。
    现将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资金占用事项情况及进展

    1、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
公司及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朱丽美、王悦英、安徽省金丰典
当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后部分借款无法按时偿还,导致公司对控股股东的融资行
为承担连带责任。上述事项导致控股股东自 2017 年起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违规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0-043)。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违规借款事项涉
及借款本息共计 58,607.09 万元。

    2、资金占用进展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2019 年 6 月 15 日、2019 年 8 月 23
日、2019 年 10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3 月 31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发送《催款函》,要求其尽快
偿还所占用资金,并已取得签字回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控股股东名下资产和
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处于质押、冻结(多次轮候冻结)状态,其个人

                                         1/3
资金周转困难,公司尚未收到其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
东尽快解决其资产受限问题,归还上述占用资金,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违规担保事项情况及进展
    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违规担保事项,涉及担保本金共计25,000
万元。
    1、浙江国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控股”)与杭州尊渊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杭州尊渊”)分别通过杭州合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出资1.5亿元、
7,500万元认购了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计划2.25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过
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书面保证合同,涉
及担保金额1.5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
    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6),公司收到杭州中院(2019)浙 01 民终 5340 号《民事裁定书》(终审裁
定),判定杭州尊渊向国都控股支付投资本金及收益补差款人民币 42,895,544.49 元
及违约金、诉讼费等。
    该笔债务第一债务人为杭州尊渊,公司在与各方积极沟通,妥善处理此事,努力
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2、2017年12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过公司内部正常审批流程的情况下,
以公司的名义与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签订《保证合
同》,对爱建信托与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耀莱”)签订的《爱建
耀莱单-资产信托信托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涉及担保本金为1亿元,主合同期限为24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债权申报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9-025)。截至目前,该担保事项已到期,但尚未涉诉。公司将积极与第一债务
人北京耀莱沟通,要求其妥善处理此事,努力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尚未消除,公司将与相关方协商争取尽快
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已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计入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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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洪波)科目,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夫妇因债务纠纷导致其个人资
产被冻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左洪波夫妇尚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其偿债能力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将持续关
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每月披露一次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公司涉及的
其他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之“重大风险提示”
部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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