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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瑞德: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0-08-05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0-05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或“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232,271,71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925%,累计冻结(轮侯冻结)的
股份为 232,271,715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25%。褚淑霞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 157,483,09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831%,累计冻结(轮候冻结)
的股份为 157,483,093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31%。

    一、本次股份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
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持有的公司股票因上
海新黄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奥瑞德、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左洪波、綦建虹、褚淑霞、朱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上海金融法院轮候
冻结,冻结起始日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冻结期限为 3 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
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左洪波先生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轮候冻                                                        占其所    占公司
         轮候冻结数    冻结股份是                                                 冻结
                                    冻结起始日     冻结期限   持股份    总股本
结机关     量(股)    否为限售股                                                 原因
                                                              比例      比例
                                    2020 年 7 月                                  诉讼
         138,800,000      否                         3年      59.76%    11.309%
上海金                                 31 日                                      保全

融法院                              2020 年 7 月                                  诉讼
         93,471,715       是                         3年      40.24%    7.616%
                                       31 日                                      保全

 合计    232,271,715                                          100.00%   18.925%
    (二)褚淑霞女士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轮候冻                    冻结股份                                   占其所     占公司
           轮候冻结数量                                                                   冻结
                          是否为限    冻结起始日        冻结期限     持股份     总股本
结机关       (股)                                                                       原因
                            售股                                     比例         比例
                                     2020 年 7 月                                         诉讼
              1,760,880     否                            3年         1.12%     0.143%
上海金                                  31 日                                             保全

融法院                               2020 年 7 月                                         诉讼
            155,722,213     是                            3年        98.88%     12.688%
                                        31 日                                             保全

 合计       157,483,093                                              100.00%    12.831%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左洪波          232,271,715       18.925%         232,271,715        100%         18.925%

   褚淑霞          157,483,093       12.831%         157,483,093        100%         12.831%

    合计           389,754,808       31.756%         389,754,808        100%         31.756%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左洪 波先 生 持 有 公 司 股份 232,271,715 股 , 占 公司 总 股 本 的
18.925%,累计被冻结(轮侯冻结)的股份为 232,271,715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
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25%。褚淑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7,483,0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31%;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为 157,483,093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31%。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被执行司法轮候冻结状态
的股份数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2、临 2018-013、临 2018-014、临 2018-026、临
2018-038、临 2018-039、临 2018-041、临 2018-054、临 2018-063、临 2019-017、临
2019-054、临 2020-037)。

    三、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
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若其所持股份被司法执行或强
制平仓,则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在 2017 年度未经过公司正常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
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协议,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形成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余额(本金及利息)共计 58,622.33 万元,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已多次向
公司控股股东发送《催款函》,要求其尽快偿还占用资金。公司将继续督促控股股东尽
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
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