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德: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0-08-05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0-05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或“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232,271,71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925%,累计冻结(轮侯冻结)的
股份为 232,271,715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25%。褚淑霞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 157,483,09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831%,累计冻结(轮候冻结)
的股份为 157,483,093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31%。
一、本次股份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
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持有的公司股票因上
海新黄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奥瑞德、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左洪波、綦建虹、褚淑霞、朱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上海金融法院轮候
冻结,冻结起始日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冻结期限为 3 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
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左洪波先生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轮候冻 占其所 占公司
轮候冻结数 冻结股份是 冻结
冻结起始日 冻结期限 持股份 总股本
结机关 量(股) 否为限售股 原因
比例 比例
2020 年 7 月 诉讼
138,800,000 否 3年 59.76% 11.309%
上海金 31 日 保全
融法院 2020 年 7 月 诉讼
93,471,715 是 3年 40.24% 7.616%
31 日 保全
合计 232,271,715 100.00% 18.925%
(二)褚淑霞女士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轮候冻 冻结股份 占其所 占公司
轮候冻结数量 冻结
是否为限 冻结起始日 冻结期限 持股份 总股本
结机关 (股) 原因
售股 比例 比例
2020 年 7 月 诉讼
1,760,880 否 3年 1.12% 0.143%
上海金 31 日 保全
融法院 2020 年 7 月 诉讼
155,722,213 是 3年 98.88% 12.688%
31 日 保全
合计 157,483,093 100.00% 12.831%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左洪波 232,271,715 18.925% 232,271,715 100% 18.925%
褚淑霞 157,483,093 12.831% 157,483,093 100% 12.831%
合计 389,754,808 31.756% 389,754,808 100% 31.756%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左洪 波先 生 持 有 公 司 股份 232,271,715 股 , 占 公司 总 股 本 的
18.925%,累计被冻结(轮侯冻结)的股份为 232,271,715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
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25%。褚淑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7,483,0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31%;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为 157,483,093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31%。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被执行司法轮候冻结状态
的股份数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2、临 2018-013、临 2018-014、临 2018-026、临
2018-038、临 2018-039、临 2018-041、临 2018-054、临 2018-063、临 2019-017、临
2019-054、临 2020-037)。
三、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
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若其所持股份被司法执行或强
制平仓,则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在 2017 年度未经过公司正常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
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协议,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形成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余额(本金及利息)共计 58,622.33 万元,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已多次向
公司控股股东发送《催款函》,要求其尽快偿还占用资金。公司将继续督促控股股东尽
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
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