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德: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1-21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1-008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哈
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实业”)与哈尔滨创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创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工大
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 79,91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1%)限售股全
部协议转让给哈创投,转让后工大实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哈创投将持
有公司股份 79,910,800 股。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
司控制权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接到股东工大实业的通知,工大实业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与哈创投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79,910,8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6.51%)限售股全部转让给哈创投。本次划转是根据哈尔滨市国资
委批复文件执行,为哈创投与其子公司之间划转持有的股权,划转形式为无偿划
转。
本次转让前,工大实业持有公司 79,910,800 股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1%。本次转让完成后,工大实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前,哈创
投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后,哈创投直接持有公司 79,910,800 股限售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1%。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转让前 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工大实业 79,910,800 6.51% 0 0
哈创投 0 0 79,910,800 6.5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
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
发〔2017〕2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转出方基本情况
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301991281776654
类型: 全民所有制
注册资本:2,0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矛
注册地:哈尔滨市南岗区教化街 38 号
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与主营相关的机械、电子、化工、材料等配套产品。
(二)转入方基本情况
名称: 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06802977160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12,4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松丹
注册地: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 7 号 B 栋 22 层
经营范围: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
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接受政府委托业
务;创业空间服务、创业指导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不含期货投资咨询);房地
产租赁经营。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转出方):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
乙方(转入方):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份转让
本次转让标的是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 79,910,800 股(占目标公司股份
总数的 6.51%)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划转基准日为 2021 年 1
月 11 日。
本次划转是根据哈尔滨市国资委批复文件执行,为哈创投与其子公司之间划
转持有的股权,划转形式为无偿划转。
(三) 协议生效
本协议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次股
份转让行为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生效。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
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奥瑞德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完备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
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
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