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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瑞德:ST瑞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
考虑了公司的情况、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
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预案符合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三、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
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2021 年度,公司没有新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但公司发现一笔发生在 2017 年的违规担保事项,此违规担保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公
司实际控制人与万浩波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20,000.00 万元,并在未经过公司正
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担保金额
30,000.00 万元。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发生于 2017 年,公司迟至 2021 年接到相关通知后
才发现。公司未能及时主动识别违规担保事项导致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
缺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的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我们同
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希望董事会对否
定审计意见涉及事项高度重视,并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积极有
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争取尽快完成整改以消除影响。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益。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以规避财务风
险,更能公允地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目的,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未发现存
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邵明霞、张步勇、王海波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