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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瑞德:ST瑞德关于参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2-02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债转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
公司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硕华”)与北海市龙浩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龙浩光电”)签署《债转股协议》,将其持有的龙浩光电应收账款
7,400 万元对龙浩光电进行股权投资,协议实施后北海硕华持有龙浩光电 21.14%的股
权。龙浩光电和其原始股东承诺,协议生效后,龙浩光电 2019 年 10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以经会计师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准)不低于 9,70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子
公司签署债转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72)。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龙浩光电和其原始股东承诺,2019 年 10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累计实现
净利润(以经会计师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不低于 9,708 万元。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出具的亚会审字(2022)
第 02160007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龙浩光电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年度                                       承诺业绩              差额
                            的净利润

2019 年(10-12 月)      5,834,894.23               /                   /


     2020 年            -6,248,469.97               /                   /



                                        1/3
     2021 年           -11,943,125.63               /                 /

      合计             -12,356,701.37         97,080,000.00   -109,436,701.37




    三、业绩补偿安排

    《债转股协议》约定:
    1、如果龙浩光电未能实现约定的业绩承诺,北海硕华有权要求其原始股东之任何
一方向北海硕华或北海硕华指定的第三方无偿转让原始股东所持有的龙浩光电之出资
额。转让出资额计算公式如下:
    无偿转让的出资额=(1-龙浩光电 2019 年 10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累计
实现净利润万元(以经会计师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9,708 万元)
*1111 万元。(例如:龙浩光电业绩承诺期间完成业绩承诺 90%,则需无偿转让原始股
东所持股权的 10%。)
    2、业绩承诺期满后,北海硕华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龙浩光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龙浩光电未完成业绩
承诺,其原始股东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三十日内按照上述业绩补偿办法完成股权
转让事宜。
    3、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北海硕华书面同意,其原始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减少或处
分其持有的龙浩光电之股权,包括直接或间接进行出售、赠予、质押、设定产权负担
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处分。
    4、若龙浩光电及其原始股东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不配合审计、拒绝股权调整,北海硕华有权选择要求任一原始股东以“回购价格”回
购北海硕华所持有的龙浩光电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价格”是认购价格即 7,400 万
元自本协议签署日起加上每年 8%的复利加上北海硕华持有的股权对应的龙浩光电累计
未分配利润或北海硕华持有的龙浩光电股权对应的龙浩光电净资产价值二者较高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海硕华与龙浩光电及其原始股东尚在商讨后续事宜,公司
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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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
准。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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