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德:*ST瑞德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2-09-10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2-06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9 月 9 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
人”)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发来的(2022)
黑 01 民诉前调 959 号《通知书》:申请人单丽丽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即使哈尔滨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
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奥瑞德有限”)收到哈尔滨中院通知书,辽阳市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辽阳粉末”)以奥瑞德有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
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对奥瑞德有限进行重整。辽阳粉末提出的
重整申请能否被哈尔滨中院受理,奥瑞德有限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
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奥瑞德有限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全
部由奥瑞德有限及其下属子公司持有,如法院正式受理对奥瑞德有限的重整申
请,公司存在失去奥瑞德有限控制权的风险。另外,若因重整失败奥瑞德有限
被宣告破产,公司将失去主要经营性资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跟进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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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1,331,660.82 元
(未经审计),若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
止上市。
一、重整申请概述
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收到哈尔滨中院发来的(2022)黑 01 民诉前调 959
号《通知书》,通知称,申请人单丽丽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单丽丽
身份证号码:230227******22****
住所:黑龙江省富裕县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公咨询”)与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签订了《证券事务综合服务协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签订了《补充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信公咨询已经向公司提供了证券事务综合资讯服务,2022 年公司
应支付信公咨询的服务费用共计 371,000.00 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已支付
100,000.00 元,尚有 271,000.00 元未支付。
申请人单丽丽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与信公咨询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取得公司 271,
000.00 元债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向申请人清偿该笔债务。
二、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哈尔滨中院受理了申请人
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
债权人将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过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
清偿。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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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批准,或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
并宣告公司破产。
三、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
且有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与破产清算不同,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保留债务
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
申请人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是妥善化解公司目前危机与风险的一个良好契机。
如果能通过重整程序妥善化解债务风险,公司将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在哈尔滨
中院审查案件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若
哈尔滨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配合哈尔滨中院及管理人的工作,依
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
债务问题的解决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文
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股票因 2021 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若哈
尔滨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收到哈尔滨中院通知,辽阳粉末
以奥瑞德有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哈尔滨
中院申请对奥瑞德有限进行重整。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奥瑞德有限及其下属子公
司,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全部由奥瑞德有限及其下属子公司持有,如法院正式受理对
奥瑞德有限的重整申请,公司存在失去奥瑞德有限控制权的风险。另外,若因重整失
败奥瑞德有限被宣告破产,公司将失去主要经营性资产,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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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1,331,660.82 元(未经审计),若公
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哈尔滨中院受理公司及奥瑞德有限重整事项
的裁定书,公司及奥瑞德有限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现
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并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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