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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瑞德:*ST瑞德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2-10-10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2-07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9 月 7 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或“公司”)
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发来的(2022)黑 01 破申 101
号《通知书》,通知称,辽阳粉末冶金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对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进行重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8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6)。
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发来的(2022)黑 01 民诉前调 959 号《通知书》,
通知称,债权人单丽丽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0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1)。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的决定书,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公司及奥瑞
德有限启动预重整并分别指定奥瑞德清算组、奥瑞德有限清算组担任公司和奥瑞德有
限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4)。

    为顺利推进预重整工作,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意向投资者,
现就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奥瑞德(股票简称:*ST 瑞德,股票代码:600666),总股本为 1,227,326,240
股,法定代表人杨鑫宏,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奥瑞德主营业务为蓝宝石晶体材料,蓝宝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3D 玻璃热弯设
备、蓝宝石晶体生长专用装备及精密加工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二、征集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为引入将控股公司的产业投资人,协调推进奥瑞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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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的预重整工作,由投资人提供资金、管理、产业等支持,全
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转型
升级;最终打造股权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
的奥瑞德。
    三、征集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 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临时管
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
了解奥瑞德的有关情况,需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
件且通过临时管理人初步筛选的情况下,向临时管理人申请查询。
    3.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4. 经过本次公开招募和遴选确定的投资人,若在本次遴选期间或遴选结束后奥瑞
德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则不再另行招募投资人。在奥瑞德重整计划草案被法院正式裁
定批准且生效后,本次遴选的投资人将最终确定为奥瑞德的正式投资人,后文使用的
“投资人”在不同阶段的身份将不作区分。
    (二)投资人条件
    为实现对奥瑞德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投资人及投资方案基本条件如下:
    1.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
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与奥瑞德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奥
瑞德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或并购整合经验者优先考虑;
    3.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
履约能力证明;
    4.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
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无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等;
    5.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文秀、褚春波对奥瑞德存在业
绩补偿未完成情形(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相关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73)。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债权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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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人投资方案需考虑前述业绩补偿问题;
    6.奥瑞德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7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
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9),大量中小股东通
过诉讼等方式向公司主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投资人需要就上述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的中小股东权益保障问题提出妥善可行的解决方案;
    7.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违规借款及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2-063)。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债权人权益,投资人需要就上述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8.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投资人应确保符合
该等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可在报名时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
参与招募,其中至少有一个投资人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四、征集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 17:00 前将报名材料纸
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临时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临时管理
人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松北区巨宝二路 489 号西 100 米
    (2)电子邮箱:ardglr@163.com
    (3)联系人:王律师
    (4)联系电话:17611357635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简要陈述重整投资意向,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基本信息;
    (2)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证
明材料;
    (3)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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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等信息;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有);
    (5)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针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
财务报表,若报名机构为存续 3 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若报名机构为存续 3 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
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6)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7)同意对知悉的奥瑞德股份及其关联方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8)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
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9)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
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 初步筛选
    临时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
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临时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提交
《预重整投资方案》的期限不因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三) 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筛选的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当在 2022 年 10 月 14 日前缴纳 1000 万元人民
币保证金,账户信息将另行通知。后续意向投资人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保证金将自
动转为投资款,如未被遴选成功则将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在足额缴纳保证金后,方
可参与下一阶段的投资人招募工作。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奥瑞德开
展尽职调查工作,临时管理人将协调公司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
费用由其自行承担。临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
    (四) 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 2022 年 10 月 14 日下午五点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
以及约束力的《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债务
调整和清偿方案、经营方案、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方案以及业绩承诺解决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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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遴选机制
    临时管理人将在哈尔滨中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预重整投资
方案》开展遴选工作。遴选过程中临时管理人将召集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审委员
会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资方案从清偿方案、投资人产业协同性、公司历史遗留
问题的解决方案等维度进行综合考虑并最终确定方案。
    (六) 签署协议
    最终的投资人确定后,其应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并根据
临时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如果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投资人未能签
署相应的正式投资协议或未能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临时管理人有权更换投资人或开
展二次投资人招募。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视
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以及方案提交期限,同时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
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临时管理
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二)本次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不代表哈尔滨
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目前,
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
人注意相关风险。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预重整投资项目。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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