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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瑞德:*ST瑞德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11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 瑞德       公告编号:2022-079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0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四街 5788 号,奥瑞

   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96,602,9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2.314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鑫宏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梁影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宋学全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96,602,968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96,602,968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选举宋学      3,182,723      100       0       0         0         0
          全为公司监事
          的议案
2         关于续聘会计      3,182,723      100       0         0       0        0
          师事务所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中小股东(持股 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中,未计算奥瑞德现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2、议案 1、议案 2 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欣然、李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