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 瑞德 股票代码:600666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一月 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 关规定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8 附表 ..................................................................................................................... 20 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坤舜创 指 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本公司 齐鲁致远 指 齐鲁致远产业发展(海南)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奥瑞德股份 指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管理人/管理人 指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重整计划 指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本次重整 指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坤舜创投拟参与本次重整,通过执行法院裁定直接取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 253,968,253 股股 份之行为 齐鲁致远产业发展(海南)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主体, 产业投资人 指 暨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由齐鲁致远认可,与奥瑞德股份管理人、奥瑞德股份 财务投资人 指 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参与财务投资的主体 重整投资人 指 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的合称 重整投资人与奥瑞德股份、管理人签订的《重整投资 重整投资协议 指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哈尔滨中院 指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4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企业名称 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旻辉 出资额 3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12-19 经营期限 2022-12-19 至 2042-12-1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C6AYPX01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坤舜创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身份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9,200 60 张旻辉 有限合伙人 12,800 40 合 计 —— 32,000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国籍 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 张旻辉 务合伙 3501**********0815 中国 中国 否 人 5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2022 年 9 月 7 日,债权人单丽丽以奥瑞德股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 失清偿能力为由,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对奥瑞德股份进行重整。2022 年 9 月 15 日, 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奥瑞德股份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组为预重整管理人。2022 年 11 月 29 日,哈尔滨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单丽 丽对被申请人奥瑞德股份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清 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2022 年 11 月 9 日,临时管理人、齐鲁致远以及奥瑞德股份签署了《重整投 资协议》。2022 年 12 月,管理人、齐鲁致远以及奥瑞德股份与青岛智算信息产 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续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重整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管理人、齐鲁致远 以及奥瑞德股份与张旻辉在内的财务投资人陆续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张旻辉作为齐鲁致远指定的财务投资人之一,将通 过重整出资人权益调整,受让奥瑞德股份 253,968,253 股转增股票。 张旻辉与坤舜创投共同出具《有关<重整投资协议>的说明》,张旻辉根据 《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指定坤舜创投直接持有转增股票,且坤舜创投同意承担《重 整投资协议》中规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履行的全部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后,随着上市公司债务危机、经营困境的化解以及重整投资人 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奥瑞德股份将继续聚焦于蓝宝石材料精深加工领域,并通过 重整投资人的规划安排,引入优势资源,稳健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 二、未来股份增减持计划 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者减持 奥瑞德股份的具体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一)重整程序 2022 年 9 月 7 日,奥瑞德股份债权人单丽丽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对上市公司 进行重整。 2022 年 9 月 15 日,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奥瑞德股份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奥瑞 德股份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奥瑞德股份拟通过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化解经营和 债务问题。 2022 年 10 月 10 日,临时管理人发布了投资人招募公告,面向社会招募重 整投资人。 2022 年 11 月 29 日,哈尔滨中院受理债权人对奥瑞德股份的破产重整申请, 指定奥瑞德股份清算组担任奥瑞德股份重整管理人。 2022 年 11 月 9 日,临时管理人、齐鲁致远以及奥瑞德股份签署了《重整投 资协议》。2022 年 12 月,管理人、齐鲁致远以及奥瑞德股份与青岛智算信息产 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续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重整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管理人、齐鲁致远 以及奥瑞德股份与张旻辉在内的财务投资人陆续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2022 年 12 月 28 日,管理人组织召开出资人会议,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 整计划(草案)》。 2022 年 12 月 30 日,哈尔滨中院组织召开奥瑞德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2022 年 12 月 30 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经哈尔滨中院 作出的(2022)黑 01 破 89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批准并生效。 8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2 年 12 月 31 日,哈尔滨中院作出(2022)黑 01 破 89-1 号民事裁定书, 确认《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奥瑞德股份破产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 登记手续。 (二)本次权益变动决策程序 2022 年 12 月,坤舜创投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参与本次交易。 9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坤舜创投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通过执行法院裁定,坤舜创投将持有奥瑞德股份 253,968,253 股股份。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重整以奥瑞德股份现有总股本 1,227,326,240 股为 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 1,840,989,360 股股票,转增后,奥瑞德股份的总股本将增加至 3,068,315,600 股。 根据本次重整投资人实际缴款认购转增股票的情况,在上述转增股票中, 1,536,186,603 股直接登记至奥瑞德股份公司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共计 17 个证 券账户)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剩余 304,802,757 股转增后应当注销,为方便执 行做不予转增操作,视为转增并注销。据此,重整投资人认购转增股票后的总股 本为 2,763,512,843 股,以 2,763,512,843 股股票作为奥瑞德股份的总股本计算本 次权益变动后坤舜创投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 9.1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2 年 12 月,管理人、齐鲁致远以及奥瑞德股份与张旻辉在内的本次重整 财务投资人陆续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张旻辉作为齐鲁致远指定的财务投资人之一,将通 过重整出资人权益调整,受让奥瑞德股份 253,968,253 股转增股票。张旻辉与坤 舜创投共同出具《有关<重整投资协议>的说明》,张旻辉根据《重整投资协议》 约定指定坤舜创投直接持有转增股票,且坤舜创投同意承担《重整投资协议》中 规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履行的全部义务。 1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前,坤舜创投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通过执 行法院裁定,坤舜创投将取得奥瑞德股份 253,968,253 股股份。 三、《重整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奥瑞德股份管理人 乙方:齐鲁致远 丙方:张旻辉 丁方:奥瑞德股份 (二)重整投资安排 2022年11月9日,临时管理人及公司与齐鲁致远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2022年12月8日,管理人及公司与齐鲁致远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上述协议约定,由齐鲁致远及其指定的其他联合投资人(含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 资人)一起作为联合投资人参与奥瑞德股份重整。近日,丙方同意作为乙方指定 的财务投资人之一,参与奥瑞德股份重整,并分别与甲乙丁三方签署了协议,约 定由丙方根据协议享有重整投资人权利,承担重整投资人义务。 1. 投资目的 2022年11月29日,哈尔滨中院已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为顺利推进重整程 序并维持奥瑞德股份上市公司资格,维护广大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奥瑞德 股份与各财务投资人分别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投资人将参与奥瑞德股份的重整 程序,以支付相应对价的方式取得公司的股票,助力公司重整。 丙方同意作为齐鲁致远指定的财务投资人参与奥瑞德股份重整。丙方将根据 协议享受重整投资人权利,承担重整投资人义务。丙方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成为 奥瑞德股份的股东后,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2.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1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以奥瑞德股份现有总股本1,227,326,2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 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1,840,989,360股股票(以下简称“转增股 票”)。转增后,奥瑞德股份的总股本将增加至3,068,315,600股(最终转增股票 的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 为准)。 (2)受让股份数量及对价、过户安排 丙方受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数量为253,968,253股,受让股份总对价为32,000万 元(丙方受让转增股票的数量、受让股票的总对价款等内容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的司法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的内容及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 准。) 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账号支付投资保证金。该等保证金将于哈尔滨 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转为对奥瑞德股份的正式投资款;剩余投资款 应于协议生效后且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中午12:00前支付至甲方指 定账户,丙方有权指定其他主体支付前述款项。 各方同意,甲方应在收到前款约定的全部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将转增股票 过户至丙方指定证券账户,各方应提供及时且必要的配合。如因新冠疫情影响导 致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完成股票过户的,过户期限应相应顺延。在丙方受让的转增 股票全部过户完成后,甲方及/或丁方按重整计划的安排进行现金清偿。 各方同意,丙方作为《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乙方指定的联合投资 人之一,按照本协议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3. 股票锁定期 重整完成后,丙方承诺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三)上市公司收购事项 1、收购资格 鉴于丙方参与重整构成奥瑞德股份上市公司收购事项,丙方承诺符合上市公 1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丙方及其指定方(如有)承诺不存在以下事项: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已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2、收购配合 1)、权益变动报告 丙方同意根据交易进程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相应的权益变 动报告,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 2)、信息披露义务 各方应当各自严格履行其因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3、配合时间 重整中需要甲方配合的,因其他方履行相应义务所产生的时间不计入管理人 配合办理申请股票过户的相关时限。 (四)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如协议生效后,丙方未在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中午12:00前足额支 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价款的,则甲方有权更换该投资人,并有权另行指定其他重 整投资人受让该方认缴的股票份额,或者将该方认缴的股票份额予以注销。该方 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方已支付的除保证金外的其他款项(如有),由甲 方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30日内无息返还予该方。 2、如截至2022年12月30日(含当日),哈尔滨中院仍未裁定批准奥瑞德股 份重整计划草案的,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届时甲方应于丙方发出解除通知 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丙方全额无息退还其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3、如协议生效后,乙方或其指定的产业投资人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或以自己 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履行《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 或因违约导致《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解除的,甲方、 丙方均有权解除丙方分别签署的协议,届时甲方应于甲方或丙方发出解除通知之 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丙方全额无息退还其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1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自各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 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奥瑞德股份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生效。 张旻辉与坤舜创投共同出具《有关<重整投资协议>的说明》,张旻辉根据 《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指定坤舜创投直接持有转增股票,且坤舜创投同意承担《重 整投资协议》中规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履行的全部义务。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重整取得上市公司 253,968,253 股 股份,该等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坤舜创投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 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向坤舜创投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的情形除外。 14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5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6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张旻辉 年 月 日 1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4、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文件; 6、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18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人(签字): 张旻辉 年 月 日 19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股票简称 *ST 瑞德 股票代码 600666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江西省九江市 名称 业(有限合伙)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份 增加 √ 减少□ 有 □ 无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 司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对境内、境外 是 □ 否 √ 否拥有境内、外两 是 □ 否 √ 其他上市公司 持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个以上上市公司的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股 5%以上 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 多选) 裁定 √ 继承 □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披露前拥有权 益 股票种类:普通股 A 股 的股份数量及 占 持股数量:0 股 上市公司已发 行 持股比例:0 %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普通股 A 股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变动数量:253,968,253 股 拥有权益的股 份 变动比例:9.19%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买 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 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2022 年 12 月 30 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经哈尔滨中院作出 的(2022)黑 01 破 89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批准并生效。 2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张旻辉 年 月 日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