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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瑞德:*ST瑞德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23-02-17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12 月 30 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裁定
       批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2022 年 12 月 31 日,哈尔滨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破产程序。根据
       《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公司将实际转增 1,536,186,603 股股票,且转增股
       票将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
       股本由 1,227,326,240 股增至 2,763,512,843 股。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不同于
       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第 4.3.2 条的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2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转增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本次转增股票均为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股票停牌,
       公司股票最终除权价格将以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2023 年 2 月 16 日
       收盘价,即 2.84 元/股)为基础进行测算。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
       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为 2.84 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息)
       参考价格为 1.79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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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2022)黑 01 破申 107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单丽丽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
子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91)。
    2022 年 12 月 28 日,奥瑞德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2-102)。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第一次重整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03)。
    同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2022)黑 01 破 8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
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04)。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2022)黑 01 破 89-1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破产程序。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按照每 10 股转增 1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
共计转增 1,840,989,360 股股票,其中控股股东等业绩补偿义务人的约 604,158,086
股股票由上市公司 1 元回购,回购的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 其他股东的约
1,236,831,275 股股票无偿让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前述转增股票由重整投资人有
条件受让不低于 15 亿股,重整投资人最终未受让的剩余转增股票予以注销。
    根据《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最终,重整投资人合计受让 1,536,186,603 股股
票,未受让的 304,802,757 股股票将予以注销。为便于执行,上述最终用于注销的
304,802,757 股股票不予转增登记。扣除不予转增登记的股票后,公司实际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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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36,186,603 股股票,转增的股票最终将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整计
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3)。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股票停牌 1 个交易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本次转
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除权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于在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4)。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 4.3.2 条的规定,结合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本次拟按如下公式计算除权参
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原流通股份数+重整投资人受
让不存在补偿义务的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解决业绩承诺导致不公平让渡问题投入现
金金额]÷(原流通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不存在补偿义务的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
资人受让存在补偿义务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份增加数)

    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公式中现金红利价格为 0。鉴于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高
于 0.96 元/股,需考虑各部分转增股份对股价的影响:其中重整投资人受让不存在补偿
义务的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989,465,020.00 元,解决业绩承诺导致不公平让渡问题
投入现金金额为 483,326,468.00 元;由重整投资人受让不存在补偿义务的转增股份数
为 1,236,831,275 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存在补偿义务的转增股份数为 299,355,328
股;转增的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对流通股份数无影响。

    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为 2.84 元/股。根据上述公
式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息)参考价格为 1.79 元/股。前述计算结果与公司每股分派
0.5866 股股利结果相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中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

                                      3/5
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根据《重整计划》及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形成的股票将直接登记至公司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共计 17 个证券账户),具体证券
账户清单以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六、股本变动表

    1、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相关股份变动情况
如下表:


           股份性质           转增前(股)    本次转增股份(股) 转增后(股)


  A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43,759,908             0             343,759,908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83,566,332       1,536,186,603      2,419,752,935


           总股本             1,227,326,240      1,536,186,603      2,763,512,843


    七、停复牌安排

    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股权登记日当天,
即 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股票停牌 1 个交易日,并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复牌。后续,
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尽快完成转增股票的登记、过户工作。

    八、其他事项

    本次重整投资人作出了锁定期承诺,具体如下: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承诺在取得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共青城元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6 家财务投资人承诺在取得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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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风险提示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2 条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或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工作触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5)。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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