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简要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业务实行规则》的规定,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一九九四年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并愿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和承担一切责任。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名称: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法定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柳西屯 3、公司法定代表人:吴野松 4、公司联系电话号码:(0412)8814657 (0412)8895168 传真号码:(0412)8813178 邮政编码:114011 5、公司股东咨询服务地址: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地址与联系办法同上。 二、简化的财务报表及编制说明: 3、财务状况变动表 金额单位:千元 流动资金来源: 本年净利润 8,894.8 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 和损失: 其它来源小计 13,940.7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 95,325.3 流动资金运用: 利润分配小计 8,894.8 其它运用小计 97,832.3 流动资金运用合计 106,727.1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11,401.8 流动资产本年增加数: 货币资金 436.2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应收帐款净额 -3,738.8 预付货款 2,930.0 存货净额 2,332.6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9,429.6 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短期借款 15,250.0 应付票据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20,831.4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11,401.8 4、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1)简化的财务报表中相关数据取自经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张庆美、李桂霞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度报告辽会师股字(1995)第1号。 (2)主要会计政策 A、会计年度:采用公历会计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年度。 B、本公司按规定要求,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投资额占联营公司总投资50%以上的,按合并报表处理;投资额占联营总投资25%以上的,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联营公司总投资25%以下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额均在“长期投资”帐项核算。 C、货币换算: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以外币的实际价值与人民币的比值为记帐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帐,帐面汇率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帐面汇率与实际汇率所发生的差异,记入当年损益或工程项目成本。 D、记帐方法:实行借贷记帐法。 E、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F、坏帐准备:按收帐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 G、存货核算方法:原材料、产成品, 再产品采用实际成本计价;辅助材料、零备件等采用计划价格和价格差异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计价,以上计价均采用加权平均计价法。 H、固定资产及折旧: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折旧按行业财务制度规定,采用分类平均使用年限和规定的平均残值率计算,用直线法分类平均计算提取。 I、无形资产。按项目和该项目的有效使用年限,或规定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J、递延资产。按项目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K、应付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 (3)报表数据变动分析 (1)长期投资57,617,437.91元。比去年33,351,093.28元增加24,266,344.63元,增长了72.76%,主要是增加对凯维腾有限公司投资15,514,866.00元;增加对市丝织印染厂投资1,203,552.00元;增加对鞍山凯拓公司投资230,000.00元;增加对市包装制品厂投资2,470,000.00元等项投资。清理通用设备汽车、拆除托儿所等111,515.06元。累计折旧16,820,734.15元,比去年12,391,971.37元多提了4,428,762.78元,上升了35.74%,主要是按照新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按类别进行计提。 (2)在建工程55,043,642.23元,比去年6,028,872.87元,增加了49,014,769.36元,增长了8.13倍,主要是今年新上2000吨仿真丝工程、长丝900吨新项目等工程。 (3)无形资产5,518,806.74元,比去年4,546,093.90元,增加了972,712.84元,增长了21.40%,主要是由递延资产科目转入的以前年度职工代建费、购房款。 (4)递延资产8,535,320.44元。主要由待摊费用转来的长期待摊费用待扣税金1,280,948.46元;补偿贸易租赁费美元增值6,621,695.08元,利息572,956.62元;公告费59,720.28元,比年初增加7,534,241.47元,主要是补偿贸易租赁费美元增值及利息支出。 (5)短期借款52,190,000.00元。其中:铁西工商银行19,390,000.00元,铁西城市信用社17,200,000.00元,市税务二分局2,000,000.00元,交通银行600,000.00元,信托投资公司13,000,000.00元,比上年36,940,000.00元增加15,250,000.00元,主要用于仿真丝工程。 (6)预收货款4,424,689.00元,系营口路南福利化纤厂249,923.79元,营口经编总厂117,483.62元,吉林通化丝绸厂269,897.61元,海城讯达丝织有限公司389,688.28元等157户预收货款。 (7)应付福利费超支639,599.02元。系上年超支316,696.03元,本年提取77,644.88元,收个人医费4,948.32元,本年出1,075,456.19元。 (8)未付股利10,104,688.63元,比上年7,501,389.45元增加2,603,299.18元,系本年度利润11,322,052.06元,扣除所得税33%(调整后基数为7,355,089.96元)2,427,179.36元,提取资本公积10%,为889,487.37元,盈余公积5%为444,743.18元,剩余可分配7,560,642.15元,减去送股3,933,146.00元,送股个人调节税847,000.00元,离退休人员统筹基金201,317.00元(按省办公厅会议纪要文件可由国家股利列支),加上收回上年度垫付个人应负担劳保基金24,120.00元组成。 (9)未交税金293,627.78元,比上年(-)263,110.59元,增加556,783.37元,主要是所得税。其中:所得税614,882.82元,增值税(-)459,250.77元,城市建设维护税96,588.73元,土地使用税41,407.00元。 (10)长期借款19,409,083.32元,比上年17,299,228.24元增加2,109,855.08元。其中:铁西工商银行技改贷款280,000.00元,fdy工程贷款80,000.00元,微机开发贷款700,000.00元,市人民银行长丝工程技术贷款13,499,083.32元,建设银行工业中短期贷款2,260,000.00元,市信托投资公司贷款2,590,000.00元。 (11)长期应付款408,305.60元,比上年9,108,571.07元,减少了8,700,265.47元。其中:沈阳华通国际租赁公司408,305.20元;国家股股本尾数0.40元。 (12)股本120,264,612.00元,比上年77,831,466.00元,增加了42,433,146.00元。系四月份扩股及送一配九,国家股配股无资金故弃权,现即国家股由原39,331,466.00元,加送股3,933,146.00元,共为43,264,612.00元;个人股由原38,500,000.00元,加送股3,850,000.00元,再加配股34,650,000.00元,共为77,000,000.00元。 (13)资本公积金33,975,612.50元,比上年4,606,405.57元,增加30,258,694.30元。配股收入30,800,000.00元,九二、九三年调入1,413,317.06元,超送股2,205,691.64元,上市公告费635,659.24元,九三年调整利润2,759.19元。 (14)盈余公积金3,364,709.92元,比上年683,585.29元增加1,791,637.26元。系调整上年数收入1,346,894.08元,本年利润分配收入1,334,230,.49元。 (15)主营业务收入78,172,930.00元,其中:网络丝31,348,713.73元,低弹丝15,828,538.96元,空变丝2,651,876.78元,poy丝3,983,408.16元,fdy丝23,399,522.22元,其他960,870.15元。 (16)营业成本65,619,560.00元。其中:网络丝26,485,984.57元,低弹丝13,808,990.03元,空变丝2,578,588.46元,poy丝4,325,895.44元,fdy丝17,126,305.50元,其他1,293,796.00元。 (17)销售费用372,310.00元。其中:价格调节基金75,280.00元,广告费107,500.00元,招待费79,842.92元,工资74,305.10元,福利费10,402.71元,租赁费9,293.93元,其他15,685.32元。 (18)管理费用9,083,082.38元。其中:工资2,315,457.88元,福利费286,350.69元,工会经费112,673.46元,折旧费594,715.11元,修理费1,031,926.55元,办公费404,313.71元,水电费81,751.41元,取暖费346,344.56元,差旅费429,535.63元,无形及递延资产分摊693,248.39元,养路费181,256.00元,劳动待业保险费135,111.48元,教育经费63,572.40元,招待费281,979.27元,税金250,235.48元,运输费131,369.77元,其他1,743,240.59元。 (19)财务费用2,598,319.00元,其中:手续费433,913.11元,利息支出1,857,671.00元,外汇差价306,735.00元。 (20)投资收益2,194,759.00元。其中:合成经贸公司2,304.00元;台安造纸厂870,000.00元;建行信托140,000.00元;丝印厂1,157,455.05元;民政绒织厂25,000.00元。 (21)比较数据。为了便于比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增加上年数,但须说明主营业务收入上年度含增值税14%为80,171,476.54元,本年度不含增值税为78,172,930.00元,从数字上看,比上年减少1,998,546.54元,如将上年收入扣税,则比上年增加9,225,460.18元。 三、财务指标分析 单位:元 指标项目 94年实际完成指标 比93年度增长率% 93年实际完成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 78,172,930.00 -2.49 80,171,476.54 净利润 8,894,872.70 28.86 6,902,619.38 资产总计 276,691,509.23 47.20 187,967,021.54 股东权益 157,604,934.42 89.61 83,121,456.86 股本收益率 0.07 0.09 每股净资产 1.31 1.06 股东权益比率 56.96% 44.2% 净资产收益率 7.39% 8.3% 四、公司董事、监事、副总经理持股情况 姓名 职 务 年末持股数 变化原因 柳奇武 董事长、纺织局局长 2000股 没变化 吴野松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0股 没变化 徐小夫 副董事长 2000股 没变化 陈 平 董事、副总经理 2000股 没变化 尹庆海 董事、副总经理 2000股 没变化 全个一 副总经理 2000股 送配增加 刘桂春 副总经理 0股 送配增加 迟云岫 董事、副总经理 4000股 送配增加 刘培模 董事 2000股 送配增加 孟 华 董事 2000股 送配增加 京绍谦 监事会主席 0股 送配增加 张桂荣 监事 2000股 送配增加 霍广生 监事 4000股 送配增加 齐 军 监事 2000股 送配增加 五、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A、本公司1993年11月15日董事会会议和1993年通信方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资配股决议,送配方案为:每10股送1股配9股,国家接受送股,放弃配股权,1994年1月完成送配方案。截止到1994年12月30日本公司股本结构为: 93年底 比例% 上市时 比例% 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 总股本 12,026.3万股 100% 7650万股 100 7650万股 100 国家持股 4,326.3万股 35.97% 3800万股 49.67 3800万股 49.67 社会个人股 7,700 万股 64.03% 3850万股 50.33 3850万股 50.33 B、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380万股内部职工股已于1994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持股数超过公司总股本5%的股本情况 国家持股:4326.3万股, 占总股本35.97% 备注:年末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流通的股份为7700股。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①、国家股持股:4326.3万股, 占总股本35.97%。 注:前十名股东中有9名为个人股东,其持股数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股东数量: 38,839户 六、子公司与关联企业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本公司所有权益 凯维腾纺织染有限公司 染整织造 30% 鞍山市丝织印染厂 染整织造 20% 鞍山市腾鳌包装箱制品厂 纸箱 40% 合成房地产开发公司 房地产开发 100% 台安县第二造纸厂 造纸 20% 鞍山金环有限公司 贸易 20% 鞍山民政绒织厂 纸管 10% 建行信托投资公司 金融 10% 七、重要事项揭示 1、本公司1994年3月18日召开199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199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993年度财务决算和1994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380万股内部职工股已于1994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现诉讼、仲裁事项。 4、根据董事会讨论通过,1993年未分配利润将与1994年税后利润一并分配。 5、原公司董事晁代斌,费福久因工作调动和工作繁忙等,采用提出辞去公司董事中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辞去董事 ,并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增补公司副总经理,陈平,副总经理庆海,副总经理 为公司董事,并提交1994年度股东大会确认。 6、经公司董事会 根据原公司副总经理沈海源,总会计师晁代斌因工作调动原因,故不再担任本公司高级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刘桂春女士,海先生任公司副部总经理。 7、公司董事会提议1995年5月5日, 召开9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公告。 8、公司会左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无变更。 9、199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7817.3万元,完成计划8785万元的88.98%,实现利润总额1132.2万元,完成计划120万元的94.35%,实现税后利润889.5万元,完成计划1020万元的87.2%。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