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名称: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NORTHEAST HUALIAN GROUP CO,LTD 英 文 缩 写:NEHL 2.公司注册地址:长春市大经路96号 邮 编:130042 3.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功权 4.公司咨询服务机构:公司董事局秘书处 联 系 电 话 :(0431)8741038-2129 传 真 :(0431)8711491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比上年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 191,456,973.73 463,226,743.95 -58.67 2.净利润 118,136,320.67 6,573,248.89 -1,897.23 3.总资产 430,069,632.83 550,896,069.74 -21.93 4.股东权益 229,701,595.49 347,837,916.16 -33.96 5.每股收益 0.842 0.047 -1,891.49 6.每股净资产 1.64 2.48 -33.87 7.净资产收益率 51.34% 1.89% -2,816.40 8.股东权益比率 53.41% 63% -15.22 三、公司业务回顾 1.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一九九六年公司在市场环境艰难,过去投资缺乏科学性、管理粗放等问题进一 步显露出来的情况下,从实际出发,及时提出了“稳定、整顿、发展”的战略方针, 在资金清欠、资产活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搞活经营、节约挖潜上取得了 一定成熟,先召开展了“三保一包”和“试、退、送、奖”系列服务活动,进一步 赢得了厂大消费者的领事但一九九四年以来出现的经济效益大幅度滑坡的局面,以 及缺乏科学性、管理粗放带来的部题在相当大的程序上制约了企业效益的增长,使 企业出现较大幅度的亏损。 2.主要经济指标比较分析: 一九九六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1,456,973.73元较去年减少58.67%; 实 现税后利润总额118,136,320.67元,较去年减少1,897.23%。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本结构情况(单位:股:每股面值:一元) 尚未流通股份 96年末数 比例% 95年末数 比例% 1.国家持股 21,053,039 15% 21,053,039 15% 2.社会法人持股 33,228,582 23.68% 33,228,582 23.68% 3.社会公众持股 其中:职工持股 7,954,080 5.67% 7,954,080 5.67% 小计: 62,235,701 44.35% 62,235,701 44.35% 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 人民币普通股: 78,097,983 55.65% 78,097,983 55.65% 股份合计: 140,333,684 100% 140,333,684 100%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名 称 年末持股数(单位:股) 持股比例 万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1,909,962 15.61% 吉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15,015,000 10.70% 辽源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6,038,039 4.30% 广州市经贸实业投资公司 2,310,000 1.65% 太原兆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10,000 1.65% 深圳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00,000 1.50% 西安市金鑫金店 1,496,942 1.07% 深圳市通海生物工程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 1,115,000 0.82% 吉林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白山市办事处 1,115,000 0.82% 吉林长白山木业有限公司 1,115,000 0.82% 注:万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末持有本公司股份23013237股, 占16 .4%,本期末为21,909,962股,占15.61%,减少1,103,275股,占0.79%。 (4)股东数量: 截止1996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股东人数64094户。 2.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 名 职 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变化原因 王功权 董事长 0 0 无变化 隋中国 副董事长、总裁 0 0 无变化 许志超 副董事长 0 0 无变化 张晨民 董事、副总裁 0 0 无变化 唐大威 董事、副总裁 4,200 4,200 无变化 吴弘起 董事、副总裁 0 0 原不持股 刘刃克 董事 0 0 无变化 王永成 董事 0 0 无变化 冯 仑 董事 0 0 无变化 任桂荣 董事 4,200 4,200 无变化 李文娟 董事 0 0 无变化 邢茂英 董事 4,200 4,200 无变化 吴虎城 董事 0 0 无变化 呼广欣 董事 0 0 无变化 汪纯宏 董事 0 0 原不持股 尤金富 董事 0 0 原不持股 秦建勋 董事 0 0 原不持股 陆 军 董事 0 0 无变化 章思凯 董事 0 0 无变化 李贵贤 监事长 6,300 6,300 无变化 梁 超 副监事长 2,100 2,100 无变化 王亚辉 监事 0 0 无变化 孙建伟 监事 0 0 无变化 周世海 监事 0 0 无变化 郑文宪 监事 0 0 无变化 黄文新 监事 0 0 无变化 焦继业 监事 1,050 1,050 无变化 张 玉 监事 0 0 无变化 李利军 监事 0 0 无变化 陈 红 监事 1,050 1,050 已抛售 周景勤 监事 0 0 无变化 韩中华 监事 2,100 2,100 无变化 五、重要事项 1.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于1996年5月31 日在长春华联商厦七楼华港娱乐城召 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董事局和监事会的《一九九五年度工作报告》、公 司《1995年财务决算及1996年财务预算报告》、《199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调整公司董事局部分董事、监事会部分监事的 议案》、《关于拟将白山市两户企业送出的议案》、《关于拟对集团公司全部资产 进行重新评估的议案》以及《授权公司董事局全权处理送出白山市两户企业和对集 团公司全部资产进行重新评估的议案》。 2.1996年3月17日, 公司董事局四届十次会议做出如下决议:选举徐功欣同志 为公司副董事长,呼广欣同志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聘任隋中国同志为公司 总裁,贾庆云同志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 3.1996年5月31日, 公司一九九五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调整公司董事局部分董事 和监事的议案:原公司董事张文颖、张广顺、贾庆云、徐功欣四位同志不再出任公 司董事,尤金富同志不再出任公司监事;增补汪纯宏、吴弘起、尤金富、秦建勋四 位同志为公司董事。 4.1996年6月3日,公司董事局会议做出决议:贾庆云同志不再出任公司常务副 董事长;徐功欣同志同不再出任公司副董事长;选举隋中国同志为公司董事长。 5.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7.公司在报告期内分红派息情况: 199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6573248.89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要求,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657,324.89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计328662.44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87261.56元。鉴于公司九五年各方面调整的力度较大, 为了巩固调整成果,蓄积发展后劲,从根本上维护广大股东的权益,一九九五年度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滚存到一九九六年度一并分配。 8.其他重要事项详见财务审计报告。 六、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公司名称 所在地 主营业务范围 本公司持有该子公司 所有者权益的份数 长春华联商厦 吉林省长春市 商业零售及批发 100% 东北华联光复路批发市场 吉林省长春市 商业零售及批发 100% (长春华联平价商厦)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 吉林省长春市 综 合 100% 限公司实业总公司 东北华联四平金龙 吉林省四平市 城市综合开发 100% (集团)公司 吉林省华联房地产 吉林省长春市 城市综合开发 100% 开发公司 辽源华联商厦 吉林省辽源市 商业零售批发 100% 东北华联集团经贸 吉林省长春市 综 合 100% 总公司 东北华联 吉林省长春市 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 100% 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作、对外贸易 东北华联集团广州经 广州市 农副土特产品、参茸 100% 贸公司 及其制品 东北华联华港娱乐 吉林省长春市 餐饮娱乐业 90.64% 有限公司 七、财务报告 1.审计报告 本公司九六年度财务报告经吉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孙洪武、杨树才、毕 焱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吉会师股审字(1997)第17号) 2.财务报表附后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3.审计报告及附注全文如下: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1996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1996年度全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及母公司利润分配表、 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 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责公司1996年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1996年度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选用遵循一贫性原则。 我们注意到, 公司会计报表附注 38所载:公司对长春第二华联商厦的投资4 ,057万元,该商厦已在1996年初停业整顿,无法持续经营,对公司投入1,977 万元 装修改造支出,租凭双方尚未明确所有,流动资金损失正在清理中,我们还注意到, 公司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公司对非法吸收的存款968万元,被有关部门责令于 1997 年4月30日前全部清退,预计将发生损失350万元。此外我们还注意到公司对外长、 短期投资存在部分潜在损失。 吉林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吉林 长春 1997年4月29日 会计报表附注 附注1:公司设立说明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浑江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为基础发起来的, 浑江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经吉改发(1991)40号文件批准更名为东北华联贸易大 厦股份有限公司,后又经吉改发(1993)5号文,(1993)35 号文先后更名东北华联股 份有限公司和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2392979-2。 附注2:会计报表编报基准 公司会计报表系按《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文 《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而编制的。对于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50%(不含50%)以 上权益的控股公司的会计报表予以合并,对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控股公司之间的内 部往来、内部投资及内部交易均已抵销,其余项目——合并,本年度纳入合并会计 报表的控股公司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 公司名称 投资额 本公司拥有权益 长春华联商厦 127,060,811.27 100% 辽源华联商厦 253,180.00 100% 东北华联四平金龙集团公司 4,302,168.50 100% 吉林省结联房地产开发公司 8,500,000.00 100% 东北华联集团实业总公司 4,997,382.19 100% 东北华联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7,757,405.02 100% 东北华联广州经贸公司 544,380.00 100% 东北华联经贸总公司 2,601,163.32 100% 二、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 投资额 本公司拥有权益 东北华联港娱乐有限公司 12,743,983.06 90.64% .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与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在合并范围上发生了较大变化, 致使公司两个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不具有可比性。下列全资子公司未纳入本年度合并 会计报表: 1.长春第二华联商厦:公司投资商厦40,574,151.01元。该商厦96 年初停业整 顿,无法持续经营,公司董事局决议不予合并报表。 2.白山华联总公司:公司投资该单位25,224,240.54元,经公司1996年5月31日 股东大会决议,将该企业送出,无偿交与白山市人民政府。 3.白山五交化公司:公司投资该单位32,450,145.40元,经公司1996年5月31日 股东大会决议,将该企业送出,无偿交与白山市人民政府。 附注3: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公司除全资子公司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东北华联四平金龙集团公司房地产开 发公司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东北华联四平金龙集团建筑安装公司执 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控股公司东北华联华港娱乐有限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外,其余均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期间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记帐本位币及外币折算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 价作为折合人民币记帐,期末按照期末市场汇价调整,差额作为汇况损益,计入当 期损益。 (4)坏帐准备 公司除子公司东北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东北华联四平金龙集团公司房地产开 发公司、东北华联四平金龙集团公司建筑安装公司按1%计提, 控股公司东北华联 华港娱乐有限公司采用直接转销法处,其余均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 %调整坏帐 准备,并调整当期损益。 (5)存货 公司库存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其进销差在月末按综合差价率结转,其他存 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商品按加权平均法计算;低值易耗品采用“五. 五”摊 销法,控股公司东北华联华港娱乐有限公司存货以历史成本计价,原材料发出时按 实际成本采用“倒挤”成本法;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 (6)长期投资 公司对外投资属权益性投资的,如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权益比例20%(含20%)以 下的按成本法核算,权益比例在20%以上的按权益法核算,债券投资按历史成本计 价并按票面面值及票面所载利率确认收益。 (7)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公司拥有的使用年限大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限额(1,500元), 以上 的劳动资料,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并按实际成本计价,按照行业财务制度的规 定,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预计净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3%5%。 (8)无形资产及其摊销 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或实际支付价格计价,公司无开资产系土地使用权及 房屋使用权,按照规定期限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分期摊销。 (9)递延资产及其摊销 公司递延资产系开办费,按5年平均摊销。 (10)收入的确认 公司一般于产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的 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11)税项及附加 A:增值税:公司商品销售额按17%的税率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B:营业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租凭业务和服务按5%缴纳营业税、 建筑施工业 按3%缴纳营业税。 C: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除外商投资企业外)按应纳增值 税、营业税的7%和3%缴纳。 附注4: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0,646,629.57元,其中: 现金 467,764.93 银行存款 20,178,864.64 附注5: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期末余额31,031,681.95元,其中: (1)短期合作经营投资 吉林省外贸厅计算站 320,000.00 吉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400,000.00 长春市印刷厂物资经销公司 200,000.00 (2)公司已逾期的以前年度拆出资金 吉林省经济协作公司 2,950,000.00 长春市聚融物资经销公司 511,681.95 吉林省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部 1,500,000.00 长春洪都鞋城 950,000.00 长春百货采购供应站 400,000.00 吉林省吉发经贸公司 800,000.00 *吉林省实业贸易开发公司 23,000,000.00 *拆借单位将资金投入深圳、北海房地产多年,本息目前正在清理中。 附注6: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期末余额9,994,371.91元,其帐龄如下: 收龄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5,524,602.08元 55.28% 一年至二年 1,902,865.06元 19.04% 二年至三年 2,306,935.84元 23.08% 三年以上 259,968.93元 2.06% *应收帐款末余额中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的应收款。 附注7: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期末余额4,289,798.59元,其主要帐户如下; 吉林省汇通建设工程公司工程处 1,799,166.65元 有利印务有限公司 500,000.00元 德惠市达家沟粮库 881,973.40元 附注8: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61,601,929.88元,其帐龄如下; 收龄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7,457,038.85元 28.34% 一年至二年 37,560,147.05元 60.97% 二年至三年 4,222,001.28元 6.85% 三年以上 2,362,742.70元 3.84%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的应收款。 附注9: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期末余额3,059,167.14元,其构成如下; 期初进项税 1,775,952.70 取暖费 949,137.20 保险费 291,283.26 其 他 42,793.98 附注10:存货 存货期末余额43,123,059.72元,其构成如下: 库存商品 16,621,309.41元 低值易耗品 1,367,245.16元 原材料 713,542.33元 开发产品 13,885,757.28元 开发成本 6,373,633.67元 委托加工物资 4,792.16元 包装物 7,631.25元 产成品 4,149,138.46元 附注11.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期末余78,470,156.89元。其构成如下: (1)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元) 占被投资单位 股权比例 *长春第二华联商厦 40,574,151.01 100% *海南万通房地产开发公司 10,121,487.05 *东北华联江山木业有限公司 9,821,778.35 90% *东北华联化业有限责任公司 750,000.00 75% *东北华联经贸总公司肉类食品公司 550,000.00 100% *东北华联实业总公司工程塑料管厂 398,836.68 100% 吉林省拍卖行 1,085,902.31 中国吉林国际经济技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870,000.00 *长春第二华联商厦96年初停业整顿,非持续经营, 公司董事局决议本年度 不予合并会计报表。 海南万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系公司原对分公司的投资,经与万通公司协商,以 此投资入股,江山木业公司自95年12月26日成立以来,因经营资金等问题,一直无 法持续经营,96年9月停业,化业有限公司96年组建,现正处于筹建期。 肉类食品公司注册地在内蒙古,系个人承包经营,无法合并会计报表,工程塑 料管厂96年停业,非持续经营,无法合并会计报表。 (2)联营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元) 占被投资单位(项目) 注册资本比例 东北华联四平金龙集团公司 万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和 平里民旺胡同危房改造基础上投资 3,000,000.00 13.6% 全国大中城市百货零售商店联合会 10,000.00 华联商厦联合有限公司 200,000.00 (3)其他投资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10,579,999.99元 通化鹅绒厂 497,831.50元 *公司94年投入,购社科院办公楼, 因社科院一直未办理拆迁等法律手续, 后公司将该项目投资转给东方房地产开发公司,但资金一直未能收回,该项投资正 在诉讼中。 (4)债券投资 国库券 10,170.00元 附注12: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期末原值188,180,187.81元,累计折旧19,988,285.76期末净值 168 ,191,902.05元。 固定资产 类 别 期初原值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68,644,841.89 175,232.80 68,820,074.69 机器设备 109,441,220.38 256,860.00 610,755.34 109,087,325.04 运输设备 10,770,370.95 51,868.00 1,355,217.94 9,467,021.01 电子设备 679,920.48 36,535.00 26,475.00 689,980.48 其他设备 115,786.59 115,786.59 合 计 189,652,140.29 520,495.80 1,992,448.28 188,180,187.81 累计折旧 类 别 期初原值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13,153,903.65 3,169,463.25 16,323,366.90 机器设备 1,445,972.76 663,467.13 143,237.06 1,966,202.83 运输设备 1,383,860.01 538,592.56 412,352.81 1,510,099.76 电子设备 107,647.20 68,712.94 3,722.00 172,638.14 其他设备 8,071.69 7,906.44 15,978.13 合 计 16,099,455.31 4,448,142.32 559,311.87 19,988,285.76 附注13: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1,982,309.02元。其中: 种 类 原 值 已摊金额 期末余额 剩余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1) 1,274,280.00 169,904.16 1,104,375.84 26年 土地使用权(2) 519,000.00 29,081.50 489,918.50 48年 房屋使用权 340,000.00 36,000.00 304,000.00 25年 土地使用权(3) 96,940.00 12,925.32 84,014.68 26年 附注14:递延资产 递延资产期末余额547,950.07元。其中: 项 目 原 值 已摊金额 期末余额 开 办 费 705,000.26 350,346.84 354,753.42 控股公司华港娱乐有限 公司开办费 158,505.75 70,790.40 87,715.35 控股公司华港娱乐有限 公司其他递延支出 132,261.10 26,779.80 105,481.30 附注15其他长期资产 其他长期资产期末余额7,200,000.00元。系公司1996年度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查处冻结资产;其中:银行存款5,000,000.00元,运输设备2,200,000.00元。 附注16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17,698,250.28元。其中: 名 称 金 额 年 限 利率(月) 条件 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 2,500,000.00 95.9-96.7 12.06% 担保 长春市东盛城市信用社 5,700,000.00 96.1-96.9 12.06% 抵押 中国工商银行大经路办事处 8,515,000.00 12.06% 信用 中国工商银行辽源市支行东丰办事处 260,000.00 9.24% 信用 中国银行广州市分行水均岗办事处 2,400,000.00 9% 信用 长春市兴运信用社 8,170,000.00 96.8-96.9 12.6% 信保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2,000,000.00 96.8-97.8 10.08% 抵押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5,000,000.00 96.12-97.1 10.08% 担保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2,000,000.00 10.08% 抵押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3,000,000.00 95.11-96.11 10.08% 抵押 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市分行安达分理处 2,000,000.00 96.3-96.12 12.6% 抵押 中国建设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 58,000,000.00 96.12- 8.415% 信用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支行国际业务部 7,452,000.00 吉林市四川路信用社 3,000,000.00 95.7-95.10 10.05% 吉林市城市信用社营业部 5,000,000.00 95.11-96.2 14.1% 吉林市城市信用社联社 5,000,000.00 吉林省投资银行营业部 4,901,250.28 95.9-96.9 12.06% 信用 附注17:应付帐款 应付帐款期末余额15,508,581.58元。其中主要帐户如下: 四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969,654.61元 长春市市政公司 230,973.95元 河南新区电器集团公司 142,275.40元 长春市摩托车专业商店 101,360.00元 长春市百货站 120,753.71元 广东中山南港化工厂 178,000.00元 鞍山自行车厂 102,896.36元 附注18预收货款 预收货款期末作额7,486,885.03元。其中主要帐户如下: 长春市大屯粮库 370,281.25元 长春市朝文报社 1,199,499.00元 四平中兴公司 2,847,363.50元 附注19:应付股利 应付福利费期末余额-1,488,392.10元,系公司职工福利费累计超支数。 附注20:未付股利 未付股利余额3,202,830.30元系公司应付未付股东股利。 附注21:未交税金 未交税金期末余额563,440.94元。其中: 增值税 -1,875,898.02元 消费税 16,288.58元 营业税 979,061.29元 城建税 143,377.96元 房产税 77,981.05元 车船使用税 276.00元 印花税 5,675.98元 土地使用税 9,908.94元 所得税 1,219,526.41元 投资方向调节税 -12,757.25元 附注22:其他未交款 其他未交款期末余额211,884.80元,其中: 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82,808.22元 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23,635.70元 预算调节基金 61,873.18元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859.74元 教育费附加 42,707.96元 附注23: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54,105,177.64元,其中主要帐户如下: 蛟河粮油土产公司 1,030,000.00元 长春市金田房地产开发公司 1,160,800.00元 吉财实业公司 9,908,000.00元 利田实业有限公司 800,000.00元 中国吉林国际经济技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0元 四平市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 940,635.84元 人防费 1,066,590.71元 其中:未予合并子公司往来: 长春第二华联商厦往来 11,778,245.52元 关联公司往来: 万通实业集团公司 2,100,000.00元 附注24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期末余额1,164,086.50元。其中: 预提配套设施费 1,046,086.50元 预提房租费 110,000.00元 预提水电费 8,000.00元 附注25:其他长期负债 其他长期负债期末余额91,096.49元,系评估增值及股票溢价。 附注26:股本 股本期末余额140,333,684.00元,其构成如下: 股份结构 金 额 持股比例 国 家 股 21,053,039.00 15% 法 人 股 33,228,582.00 23.68% 社会公众股 78,079,983.00 55.65% 内部职工股 7,954,080.00 5.67% 合 计 140,333,684.00 100% 附注27: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190,489,215.87元,系评估增值及股票溢价。 附注28: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期末余额11,427,754.73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法定公积金 11,427,754.73元 其中法定益金 4,005,158.90元 附注29: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112,549,059.11元。系公司1996年度亏损118,136,320.67 元之和。 附注30: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191,456,973.93元。其中: 商品销售收入 180,273,928.93元 房地产经营收入 5,950,254.95元 工程结算收入 4,176,794.00元 饮食服务业收入 1,055,995.85元 附注31: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177,360,158.85元。其中: 商品销售成本 165,992,047.28元 房地产经营收入 6,969,846.73元 工程结算成本 3,965,928.96元 饮食服务业成本 432,335.88元 附注32: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15,515,018.09元。其中: 利息净支出 15,492,192.96元 手续费 22,825.13元 附注33: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1,209,958.68元。其中: 消费税 308,886.16元 营业税 530,818.64元 城建税 271,144.58元 教育费附加 99,109.30元 附注34:其他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16,971,447.57元。其中: 柜台租金净收入 16,673,415.42元 房租净收入 66,354.32元 供执净收 190,668.17元 中介藏净收入 56,312.80元 运输劳务净收入 366,033.20元 附注35: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71,160,042.64元。其中: (1)长期以投资损益 白山华联总公司 25,224,240.54元 白山五交化公司 32,450,145.40元 东北华联实业总公司实验厂 -275,000.00元 东北华联实业总公司实用技术厂 -328,087.00元 东北华联微电子公司 -300,000.00元 深圳蛇口化联贸易有限公司 -300,000.00元 海南华联经济开发公司 -2,000.00元 华联针织有限公司 -500,000.00元 东北华联美国弘大公司 -2,200,000.00元 长春华联酒店供应公司 -29,959.23元 长春华联文化礼仪公司 -128,117.07元 长春华联五金交电公司 -122,144.15元 四平市中百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1,321,500.00元 东北华联波兰利兰公司 -3,000,000.00元 东北华联泰国华智经济贸易公司 -300,000.00元 东北华联经贸总公司木材公司 -356,238.00元 东北华联实业总公司科研所 -600,000.00元 长春华联储运处 -177,900.31元 * 白山华联总公司、 白山五交化公司二户子公司共计发生帐面投资损失57 ,674,386.44元。1995年12月31日和股东权益不遭受重大损失, 决议将该二户企业 所有资产无偿交给白山市人民政府。1996年5月31日, 公司股东大会寓言批准关于 将二户企业的送出议案,并于1996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了股东大会决 议。 *其他各项长期股权投资损失系公司董事根据各被投资单位实际经营状况, 决 议将其帐面投资计入投资损失。 (2)短期拆借资金损益 四平市乡企局房地产开发公司 -2,000,000.00元 公主岭大制品厂 -200,000.00元 珲春边境经济使用土地开发总公司 -500,000.00元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洋经贸公司 -796,308.04元 *上述拆借资金损失系公司以前年度拆出资金,本息已无法收回, 公司董事局 根据实际情况,决议计入投资损失。 (3)股票及期货投资损益 -269,081.47元 (4)非控股公司分回利润 吉林省拍卖行 95,902.31元 (5)短期合作项目分回利润 吉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100,000.00元 吉林省外贸厅计算站 10,000.00元 长春市印刷厂物资经销公司 9,450.00元 (6)国库券利息收入 5,327.26元 附注36: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408,008.30 元。其中: 固定资产清理净收入 60,831.65元 罚款收入 83,006.14元 无法支付应付款 264,170.51元 附注37: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1,097,768.85元。其中: 赔偿支出 143,005.66元 罚款支出 159,269.87元 捐赠支出 20,857.41元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719,864.10元 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48,133.40元 其他支出 6,683.41元 附注38:或有损失\期后事项 (1)公司投资长春第二华联商厦4,057万元,该企业96年初停业整顿,无法持续 经营。对投入的装修改造资金租赁双方尚未明确所有,流动资产损失正在清理中, 上述投资款可能发生部分损失。 (2)公司93年拆借吉林省实业贸易开发公司2,300万元,该企业将上述资金投到 深圳、北海进行房地产开发,由于房地产行业不景气,目前本金正在清理中,可能 发生部分损失。 (3)公司93年拆借深圳通海电子公司资金600万元,95年5 月收回商品楼一幢, 作价600万元,但至今尚未办理产权及相关法律手续。 深圳通海电子公司目前无力 输有关手续,公司短期内不能出售变现,可能发生部分损失。 (4)公司94年拆借吉林省经济协作公司295万元,按协议已逾期多年,公司已诉 讼法律,可能发生部分损失。 (5)公司于95年12月成立东北华联江山木业公司, 系江山公司以所属全资企业 --深圳江山北方木业公司的资产进行抵债(原欠公司拆借资金本息1000万元),经 双方协商成立东北华联江山木业有限公司,公司拥有90%的股权。但该企业成立以 来,由于经营、资金等问题一直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96年9月无法持续经营, 停 业,公司投资额982万元可能发生部分损失。 (6)公司长期投资通化鹅绒厂497,831.50元,该企业经营管理不善, 公司投资 可能发生部分损失。 (7)公司于93年7月成立投资基金会,吸收存款,用于信用放款,投资成立企业 及股票投资。97年3月3日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分行通行立即停止非法金融活动, 责令公司对非法吸收的存款9,680,579.00元于97年4月30日前全部清退。 目前公司 正积极筹措还储资金。但根据投资基金会将吸储资金部分用于股票投资及一些自办 企业已宣告产等实际情况,预计将发生损失350万元。 (8)96年4月吉林省检察院对公司有关财经问题进行检查,查出公司向外单位拆 借资金利息收入应补缴税款616.70万元,吉林省检察院已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定期 存单)500万元,扣抵押物轿车2台,客货车1台价值220万元。目前,未有结论, 预 计可能形成部分资产损失。 八、其它事项 公司召开一九九六年度股东大会的另行公告。 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一九九七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