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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目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2019-01-0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天目药业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1、 一致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 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章良忠、余世春、张春鸣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