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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年度报告摘要1996-10-10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Tian-Mu-Shan   Pbarmacenticl  CO.LTD
英文缩写:HZTM
2.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临安县锦城镇苕溪南路  邮政编码:311300
3.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临安县锦城镇衣锦街安阁弄3号
4.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永涛先生
5.公司咨询服务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员:周剑辉女士
联系电话:0571-3722229   0571-3715400  传真:0571-3715401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         6586.89     5230.37      29.94
2净利润               1286.80     1550.94    -17.03
3总资产              26302.15    19212.09      36.9
4股东权益             1725.15    13281.73      28.89
5每股收益(普通股)      0.19        0.27    -29.63
6每股净资产(普通股)    2.57        2.22      15.77
7净资产收益率          7.46%      1.68%    -4.22百分点
8股东权益比率         65.59%     69.13%    -3.54百分点

注:上年数中股东权益及相关指标均按95年报表口径进行调整。

三、公司业务回顾

1.一年来经营情况
公司95年度在保持制药业稳定发展和自己特色基础上,着力于资本扩张,多元发展,
经营业务已涉及手表螺钉、印刷电路板、皮塑、商贸、造纸等行业。95年度公司完
成工业总产值3266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586.89万元,实现利润1581.56万元,
经浙江省企业评价中心综合评价,公司列入浙江省1994年度200 家最佳经济效益工
业企业,经济效益列浙江省第64位,列浙江省医药行业第5位。
2.主要指标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6586.89万元,比上年增加25.94%。完成目标的82.34%。虽经
努力,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但由于社会上货款拖欠现象严重,影响了许多销售
业务的实现。
(2)实现利润1581.56万元,比上年减少16.74%。完成目标的87.86%。其主要原
因:a.是原材料价格上升,引起生产成本提高:b.主营业务收入没有按目标实现,
c.杭州天环皮塑公司开工初期发生亏损。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继续资金投入的有:
(1)天工商贸大厦计划投资2400万元,95年度投入260万元。累计投入1260万元,
该大厦于94年12月期竣工使用。土建工程结算正在审核中。
(2)杭州下沙手表螺钉生产线计划投资700万元,95年度投入74 万元, 累计投入
425万元。
2)、公司95年度配股、共募集资金3808.7万元,对以下四个项目进行了投资:
(单位:万元)

项目                     计划投资  95年度投入   项目进展计划
中药饮片精制颗粒剂技改      500       368        96年可投产
基因工程药物生产线技改     2000       122        96年6月底完成土建施工,
                                                 8月部分投入试生产
天环皮塑二期工程           1000       160.56     96年投产
青山殿水电站一期参股        900       300        建设三年完成

3)、杭州天目天伦造纸厂兼并购入,投入资金1468万元96 年元月已开工生产(该
投资款暂欠杭州天目山药厂)。

四、股东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单位:万股,每股面值一元)

                          95年末数   比例%  94年末数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国家持股
2.发起人法人持股          1656.834    21.24   1656.834    23.91
3.外资法人持股
4.社会法人持股             611.166     7.83    611.166     8.82
5.社会公众持股
其中:受让转配职工持股      40.9648    0.53      0
6.优先股份                1890        24.22   1890        27.27
小计                      4198.9648   53.82   4158        6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3603.6      46.18   2772        4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三)股份合计            7802.5648   100     6930        100

(2)股本变动情况及原因
1995年10月份公司95年度配股方案经国家证监会批准按10:3 比例向全体普通股股
东进行配股,以全部普通股5040万股计,向股东配售1512万股,由于2262万股普通
法人股事先申明配股权转让,所以普通个人股东可获得10:2.44受让股权。经过本
次配股。普通个人股由2772万股增加到3644.5648 万股(其中法人股转配非流通部
分40.9648万股),法人股4158万股未变动(含优先股1890万股), 公司总股本由
6930万股增加到7802.5648万股。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序    股东姓名             94年未持股  本次配股  95年末持    占股份总
号                            数量       增加     股数量     比例(%)
1 杭州天目山药厂            2446.834       0     2446.834      31.36
2 临安县内燃机配件厂        1340           0     1340          17.17
3 杭州天目石材公司                               119.9324       1.54
4 深圳天久实业有限公司       100           0     100            1.28
5 深圳中农信贸易发展公司     100           0     100            1.28
6 临安天目山医药包装品厂      74.326       0      74.326        0.95
7 浙江省城乡建设开发公司      22.5         0      22.5          0.29
8 浙江省城乡建设材料设备公司  15           0      15            0.19
9 临安县公安局劳动服务公司     8.91        0       8.91         0.11
10浙江省中医学院实验药厂       6.45        0       6.45         0.08

(4)股东数量:到95年度公司股东总人数为14193户,其中法人股37户,社会公众
股14156户。
2.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94年未持股数  95年末持股数   变化原因
钱永涛    董事长                  3000          3900      95年度配股
蒋炳琼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1200          1560      95年度配股
高  洪    董事兼副总经理           500           650      95年度配股
朱志泉    董事兼副总经理          1900          1900
毛战海    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陈永翊    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吴美根    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陶  永    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郑志忠    监事召集人               600           650      95年度配股
童金山    监事副召集人             300           390      95年度配股
史  杰    监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凌丽珍    监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莫志林    监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郑秀霞    监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陈晓林    监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邱福华    总经理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五、重要事项

1.公司1994年度股东大会于1995年5月6日在公司日开,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股东66
人,代表所持普通股股份25299735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份的50.2%。代表所持优
先股股份1890万股,占公司优先股总股份的100%。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董事会
1994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1994年度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95年度增资配股预案,公司投资项目,法人股向外商转让股权的决议。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举行了三次会议,
(1)1995年3月30日日开第二届四次董事会议,经讨论后作出如下决议:
A.审议通过94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
B.审议通过公司9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C.审议通过公司94年度财务报告的决议;
D.审议通过95年度增资配股预案的决议;
E.审议通过关于决定召开公司第二届三次股东大会;
F.审议通过增加天环皮塑有限公司投资的决议;
G.审议通过青山殿水电站项目投资的决议;
H.审议通过矿泉水项目投资的决议;
I.审议通过基因工程药物项目投资的决议;
J.审议通过中药颗粒剂项目投资的决议;
K.审议通过关于法人股东股份向外商转让事项的特别决议。
(2)1995年7月24日日开公司临时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A.关于确定投资项目顺序决议;
B.关于确认投资“宝临公司”的决议;
C.关于1995年度增资配股方案的决议。
(3)1995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五次董事会,主要形成以下决议:
A.收购破产企业──临安造纸厂的决议;
B.关于同意董事长钱永涛先生不再兼任总经理请求的决议;
C.关于聘任邱福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决议;
D.关于发行企业债券的决议;
E.关于增加杭州下沙技术开发区手表螺钉生产线投资的决议;
F.关于同意张石焕先生辞去董事请求的决议。
3.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决议,于1995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4.经199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实施了1995年度配吕
股方案。按10:3的比例向全体普通股东配股,每股配股价为4.50元, 以全部普通
股5,040万股计。向股东配售1512万股,由于2262 万股普通法人股事先申明配股权
转让。所以普通个人股又获10:2.44的受让股权,转配股股价为4.60元。本次配股
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11月10日。除权日为1995年11月13日,配股于1995年12月13日
结束,经过本次配股,普通个人股由2772万股增加到3644.5648 万股(其中法人股
转配非流通部分40.9648万股),法人股4168万股(含优先股1890万股)没有变动,
公司总股本由6930万股增加到7802.5648万股,共募集金3808.7万元。 该次配股的
有关信息披露于1995年10月21日,11月8日,12月16日在《上海证卷报》上刊登。
5.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于1995年12月28日作了变更登记:注册资金由6830万元变更为
7802.5648万元。
6.经1995年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决议。以1468万元资金从股东杭州天目山药厂处转
收购破产企业──临安造纸厂,命名为杭州天目天伦造纸厂。原临安造纸厂经临安
县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评估值为2708万元,股东杭州天目山药厂为子增加公司新的
经济增长点。愿意将竞价购入的原临安造纸厂转让给公司。该事顶已于l995年12月
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7.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
1994年3月6日,由中国工商银行萧山市支行担保杭州之江药厂向我公司借贷人民币
80万元,用于该厂的环丙沙星注射液的技术改造,由于技术失败,该厂到期未还本
息。我公司向临安人民往院起诉。
法院所在地:浙江临安县锦城镇
原告: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永涛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斯有根,临安县供销合作总社法律顾问处主任。
被告:杭州之江药厂,所在地:浙江萧山市;
法定代表人:程松宝厂长;
委托代理人:钱建红,萧山市国营工业总公司干部。
被告: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萧山市支行。所在地:浙江萧山市;
法定代表人:沈岳锦行长;
委托代理人:沈金虎,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萧山市支行干部。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1994年3月6日,原告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之江药厂签订了一份
协议书,约定由原告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合作名义借款给被告杭州之江
药厂人民币八十万元,并于1994年11月8日的归还80万借款本息。 被告中国工商银
行浙江省萧山市支行对被告杭州之江药厂归还上述借款进行了担保。协议签订后,
原告依约将八十万元借款分两次汇入被告杭州之江药厂帐户,被告杭州之江药厂除
在1994年7月支付利息四万八干元之外,其余借款本息拖着不付。为此, 原告诉至
临安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息。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临安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于1995年7月3日双方当事人自愿
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告杭州之江药厂欠原告借款本金八十万元,利息八万元,合计应给付八十八
万元。该款由被告杭州之江药厂在1995年7月4日归还八十万元,余款八万元在1995
年7月10日前付清。
二、被告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萧山市支行对归还上述借款承担清偿责任。
本案诉讼费一万七干元,由杭州之江药厂负担。
到l995年7月10日止,八十八万借款全部归还给公司。
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8.1994年度红利分配方案经公司二届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优先股以年利率9
.86%支付红利;向全体普通股东每10股送现金2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
6月30日,除息日为1995年7月3日,此次分红事项于1995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
上披露。
9.公司办公地址于1996年4月8日迁址到临安锦城镇衣锦街安阁弄3号。

六、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注册资金    本公司拥有股权     主营业务
1.临安手表螺钉厂       185.7万人民币    100%       手表元件、 精密螺钉
2.中外合资临安宝临印刷   88万美元       5.1%       印刷电路极
电路有限公司
3.临安天工商贸大厦      1000万人民币    100%       营业场地出租
4.中外合资杭州天环皮塑     140万美元  64.29%       PU合成革
有限公司
5.杭州天目天伦造纸厂     500万人民币    100%       新闻纸、耗移印花纸再
                                                    造新闻纸


七、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经浙江会计师事务所吴璋、陈曙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浙会审字(1996)第325号)。
(二)、财务报告(附后)
(三)、财务报表附注
A、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1、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为《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所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
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
2、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所控股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进行
合并抵销后编制而成,抵销的内容包括公司内部的重大交易和资金往来,参与报表
合并的子公司有:

合并子公司名称                     投入资金        股权比例
临安天工商厦                  10,000,000.00元        100%
中外合资宝临印刷电路有限公司      448,800.00美元      51%
中外合资杭州天环有限公司          900,000.00美元   64.29%

3、坏帐准备:
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不提坏帐准备。
4、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①债券投资:
以取得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不含购入时的佣金及附加费用和已实现的利息)为
入帐价值,购入时的佣金和附加费计入当期损益,已实现的利息在投资科目下单独
入帐。每期结帐时,计算应计利息并分摊溢价与折价。
②股权投资和联营投资:
对拥有50%以下(含50%)股权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拥有50%以上股权的
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合并会计报表。
5、所得税:本年度仍按临安县人民政府临政发(93)143号《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所得税为15%的批复》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发(1993)
137号《关于股份制企业试点中有关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按15%计算缴纳, 宝
临印刷电路有限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按26.4%的税率计纳所得税。
6、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1996年4月22日决议对本年度(净利润)作如下分配:
①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的10%提取。
②提取公益金,按净利润的5%提取。
③支付优先股利,按9.86%年利率支付股利。
④支付普遍股利,按每股分配股利0.16元或每股送0.16股。
余款留存。
B、会计报表项目注释:(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短期投资                    62425600.00

明细:(1)债券投资               90000.00
      (2)短期合作经营投资    62335600.00
主要有:深圳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35000000.00
        杭州天目山药厂         20000000.00
        杭州临安电力实业公司    5500000.00
变动原因分析:短期投资比年初数增长103.57%,主要系因本年12月份委托君安证
券公司办理6个月资产管理投资而增加。
2、应收帐款      28652896.36
1年以内          23661912.86  占82.58%
1年--2年          2138526.71  占7.47%
2至3年            1161464.98  占4.05%
3年以上           1690991.81  占5.90%
小计             28652896.36
3、坏帐准备        103605.38
系中药厂、手表螺钉厂及天工商厦按应收帐款余额5‰计提的坏帐准备。
4、其他应收款    29038846.03
1年以内          27937004.25
1-2年            1048327.00
2-3年              25071.76
3年以上             28443.02
小计             29038846.03
5、长期投资      23224980.00
其中(1)股权投资 3010000.00


投资公司名称               股数   占被投资公司股权比例    投资金额
宁波敦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万股        2.22%          1600000.00
江苏南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50万股                         500000.00
交行杭州分行临安办事处     50万股        0.42%           700000.00
临安县人民政府三电办                  (集资办电)        150000.00
浙江双鸟集团公司            6万股           2%            60000.00
小计                                                     3010000.00
(2)债券投资       84980.00
债券种类           到期日    面值    年利率   投资金额
`93国库券         98.4.20  28000.00  13.96%  26980.00
国家重点企业债券                              55000.00
`89国库券                                      3000.00
小计                                          84980.00
(3)联营投资    20130000.00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比例    投资金额
临安天伦造纸厂       长期            100%             14680000.00
临空青山殿水电工程   长期             11%              3000000.00
杭州安达磁电有限公司 三年          26.26%              2000000.00
省体改委基金会                      3.82%                50000.00
小计                                                   20130000.00
6.固定资产       82097762.03
类别          期初原值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原值
房屋建筑物  25492523.58   18931839.84   19500.00   44404863.42
通用设备     3850428.19    3660763.27   19748.27    7491443.19
专用设备    15371155.78   12123617.59    3793.00   27490980.37
运输工具      656510.48     321235.00   43000.00     934745.48
其他           25800.00    1758019.57    8090.00    1775729.57
小计        45396418.03   36795475.27   94131.27   82097762.03

固定资产原值比年初数增长107.19%,主要系本年新增合并子公司天工商厦和天环
皮塑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所致。
7、在建工程
(1)明细:

工程名称            工程进度  实际支用数 原预算数   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下沙钟表配件厂工程     85%   5387524.55  700万    董事会决议  募股资金
浙江交易大楼           80%   3686400.00  560万    董事会决议    自筹
安阁型综合大楼        100%   1183928.65  78万  临经技(94)141号  自筹
螺钉厂待安装设备               786500.20                       募股资金
天环公司新征土地造地费100%    640835.97          临计(94)53号 募股资金
其他零星工程                    25637.33                         自募
小计                         11710826.70

(2)变动原因分析:比年初数增长42.73%,主要系本年增加对下沙钟表配件厂工
程的投入。
8、递延资产       2715067.86

类别                  原值      已摊销数    期末原值  剩余摊销年限
天环公司开业时一次  861766.20   445245.95   416520.25    2.42年
投入的低值易耗品
天环公司开办费     1708860.71   113924.95  1594936.66    4.67年
天工商厦开办费       77428.19     5992.03    71436.16     4.5年
其他递延支出        654439.44    22264.65   632174.79  9.06-10年
小计               3302494.54   587426.68  2715067.86

变动原因分析:比年初数增长309.78%,主要系新增合并子公司天环皮塑有限公司
的开办及其他递延资产并入所致。
9、少数股东权益   1500557.43
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宝临印刷电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权益。
10、资本公积     84286482.00
                年初余摊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公积  55006626.48   29279855.52     0     8426482.00
比年初数增长53.22%,系因95年度配股增加溢价收入所致.
11、盈余公积      9571727.29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3647004.85   1437487.57     0      5084492.42
公益金        2929186.62    643401.22     0      3572587.84
任意盈余公积   914647.03        0         0       914647.03
小计          7490838.50   2080888.79     0      9571727.29

12、未分配利润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1019861.39    12912273.85   13298093.16     634042.08
未分配利润比年初数减少37.83%。系根据董事会分配预案动用94 年度未分配利润
所致。
13、投资收益      5438344.88

明细                                       金额
(1)债券投资收益                        50344.00
(2)联营投资分得的利润                5388000.88
其中:杭州天目山药厂             95.6  3000000.00       联营协议
      宁波敦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5.5   200000.00  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交行杭州分行临安办事处     95.6   105907.60  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省城乡建材公司             95.8   212500.00       联营协议
      其他联营投资公司分配的利润       1869593.28       联营协议

(五)承诺事项、或有事项

受担保单位              担保事项    金额         期限          利率%
杭州天目山药厂            借款     500万  95.12.4-96.2.28     10.08
杭州天目山药厂            借款     245万  95.12.26-96.1.20    10.08
杭州天目山药厂            借款      50万  95.11.28-96.7.28     9.00
临安县里畈水库开发总公司  借款     700万  95.1.19-99.7.18     12.6
临安市场开发总公司        借款     100万  95.1.19-95.7.18     12.6
杭州安达磁电有限公司      借款  45万美元  96.2.26-96.6.6      浮动
杭州安达磁电有限公司      借款    25万元  96.2.7-96.6.7      10.08

注:临变县畈水库开发总公司水利工程借款担保由临安县财政局反担保。
(六)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
199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北斗(集团)生物医学与制药技术开发公司签订联营合同,
共同组建杭州天目北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本公司投资
人民币360万元,占72%并已于1996在3月31日办理工商登记。
(七)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天环皮塑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规定本公司出资64.29%,因外方资本未到位,本
年度按100%控股合并。
2、本公司1995,年12月18日二届五次董事会决议以1468万元,从股东单位杭州天目
山药厂处转购破产企业临安造纸厂后,组建杭州天目天伦造纸厂成为全资子公司。
因1995年内尚未接收完毕,故未合并报表。
3、本年度内,公司经批准配股一次,配股前公司原股本6930万股(每股1元),配
股工作于1995年11月24日结束,共配售872.5648万股,配股后总股本为7802. 5648
万股,已经浙江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4、按照《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及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会计报表编制要求,分别对1995年初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未付股利以及相关的股东权益和有关的财务数据作调整变动。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