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药业: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2020-06-12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3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利润总额约
1,099.58 万元;本次核销将减少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利润总额约
130.39 万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加客观、 准确、真
实地反映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经与年审会计师的
沟通,公司最终确定了 2019 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目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生物”)部分在建工程实际已发生的损失进行核
销。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减值准备明细
项目 计提金额(元)
一、资产减值准备 5,983,3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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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跌价准备 5,039,719.4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43,581.11
二、信用减值准备 5,667,640.75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172,954.8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494,685.90
合计 11,650,941.27
(二)减值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
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本年度
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合计计提 503.97 万元,其中主要为:(1)母公司计提 62.28
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复方鲜竹沥液已近效期、预计已无法正常销售,以及
复方野菊感冒颗粒因国家医保局招标被踢出医保导致产品滞销、预计后续将无法
实现正常销售,需按成本价全额计提跌价准备。(2)黄山天目计提 186.09 万元,
其中部分 GMP 认证中生产的产品,无法实现正常销售,已过期,按成本价全额计
提损失 70.48 万元。(3)黄山薄荷产品计提跌价准备 167.29 万元。(4)天目生
物部分铁皮石斛保健品已过效期,无法再上市销售,按销售成本全额计提损失
84.36 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燃煤锅炉因国家环保政策原因
被淘汰失去使用价值;隧道式微波干燥灭菌器等已无法满足生产需要,本年度全
额计提减值准备 94.36 万元。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损失准备。本年度计提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 317.30 万元,其中主要为:母公司 21.95 万元;黄山天目 178.25 万
元;天目生物 52.09 万元;天目薄荷 33.93 万元;三慎泰宝丰中药 25.19 万元。
4、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年度计提其他应
收款坏账准备 249.47 万元,其中主要为:母公司 51.67 万元;黄山天目 72.66
万元;天目生物 22.3 万元;天目薄荷 102.12 万元。
(三)上述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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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计提上述减值准备,导致减少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利润总额约
1,099.58 万元。
二、控股子公司天目生物在建工程损失核销情况
1、核销的原因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目生物于 2018 年初由当地政府招商引资,在临安区天目
山镇徐村村投资建设天目山仙草小镇项目,后因政府强势推进“三改一拆”,该
项目在建的温室大棚及停车场用地为基本农田,不允许被硬化,一个玻璃温室大
棚和四个异型温室被要求拆除、迁移,造成温室大棚工程直接损失 94.14 万元;
占地约 10 亩的停车场项目被要求重新复绿、造成直接损失 92.13 万元,合计
186.27 万元。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及年审会计师意见,对上述在建工程
损失进行核销处理。
2、上述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因核销上述在建工程,导致减少 2019 年度归属母公司利润总额约 130.39
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依据充分,有助于更加真实、合理地反映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
价值、财务状况,本次核销不涉及关联方。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准备的
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
资产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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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资产核销的议案》,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
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资产核销,
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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