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 目药 编号:临 2021-019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7 日通
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1-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终
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所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终止重大工程合同事项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重大工程合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1-022)。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终止重
大工程合同,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所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订债权转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23)。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确保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部分债权顺利实现回收,有利于清理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有利于盘活公司不良资产,可以改善公司现金流、缓解
公司资金紧张状况,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债权转让协议条款符合公平合理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原控股股东等各方的债权,根据有关规
定,关联董事赵非凡、俞连明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票 2 票。关
联董事赵非凡、俞连明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临 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