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5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公司董事长基本年薪事项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董事长基本年薪方案
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制定
合理,该薪酬方案将有效保障公司董事长认真履行职责。董事长本人
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董
事长薪酬方案。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斌、赵祥、裴阳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