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 目药 公告编号:临 2021-077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经公司事后核查发现,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 股东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签订了《债权转让协 议书》,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 9,000 万元债权转让给永 新华瑞,其中包含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预付给 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5 万元股权转让款、杭州武略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合计 1,785 万元已确定 转让的债权,因工作疏忽、未及时将该 1,785 万元其他应收款调整至永新华瑞, 导致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相关数据的表述错误,现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 涉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本次更正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资金情况”更正内容: 更正前: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 发 报 报告 截至半 预计 股东或关 联 占用时 生 告 期偿 期末余 年报披 预计偿 预计偿 期初金额 偿还 联方名称 关 间 原 期 还总 额 露日余 还方式 还金额 时间 系 因 新 金额 额 1 增 占 用 金 额 其 西双版纳 他 2017 存 在 长城大健 注 诉讼追 关 年9月 1,519.02 0 1,500 19.02 19.02 19.02 不 确 康产业园 ① 偿 联 至今 定性 有限公司 方 其 西双版纳 他 2017 存 在 长城大健 注 诉讼追 关 年 12 507.63 0 500 7.63 7.63 7.63 不 确 康产业园 ② 偿 联 月至今 定性 有限公司 方 其 2019 浙江清风 他 年7月 注 不 适 原生文化 关 至 460 0 460 0 0 不适用 0 ③ 用 有限公司 联 2021 方 年4月 其 2020 长城影视 他 年1月 注 不 适 股份有限 关 至 255 0 255 0 0 不适用 0 ④ 用 公司 联 2021 方 年4月 其 2020 浙江清风 他 年9月 注 不 适 原生文化 关 至 169 0 169 0 0 不适用 0 ⑤ 用 有限公司 联 2021 方 年4月 其 中 371 万 浙江共向 其 元债权 建设集团 他 2018 存 在 注 转让方 有限公司 关 年7月 3,073.12 0 0 3,073.12 3,073.12 371 不 确 ⑥ 式现金 兰州分公 联 至今 定性 偿还、 司 方 其余诉 讼追偿 杭州文韬 其 以债权 股权投资 他 2019 存 在 注 转让方 基金合伙 关 年1月 4,214 0 0 4,214 4,214 4,214 不 确 ⑦ 式现金 企业(有 联 至今 定性 偿还 限合伙) 方 杭州武略 其 2019 注 1,200 0 0 1,200 1,200 以债权 1,200 存 在 2 股权投资 他 年1月 ⑦ 转让方 不 确 基金合伙 关 至今 式现金 定性 企业(有 联 偿还 限合伙) 方 合计 / / / 11,397.77 0 2,884 8,513.77 8,513.77 / 5,811.65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16.88% 的比例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详见附注 资金的决策程序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 无 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因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及其附属企业暂无偿债能力,未能及时清偿 资金占用。2021 年 4 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上述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违规担保涉及的 9,000 万元债权转让给公司股东永新华瑞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协议约定自签订协议生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效之日前,永新华瑞支付公司 3,215 万元;剩余金额 1,785 万元, 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 永新华瑞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付清,合计 5,000 万元。若协议生 的措施说明 效之日起两年内,公司未收回债权或收回金额不足 4,000 万元,永 新华瑞将无条件承接该差额部分的债权,向公司按该差额支付全部 债权受让款。截止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已收到永新华瑞支付 的资金款项共计 3,215 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第二笔 1,785 万元债权转让款。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 不适用 见(如有) 注①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天目)与黄山市屯溪区供 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屯溪区供销社)签署最高额为 2,000 万元的《互助金最高额循环借 款合同》,2017 年 9 月 29 日,黄山天目根据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的指示向屯溪区供销社出具《流动资 金借款支付委托书》,屯溪区供销社将 1,500 万元借款转入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控制的西双版纳长城 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账户。截止 2020 年 3 月 16 日,黄山天目已 归还屯溪区供销社上述 1,5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2021 年 4 月,黄山天目将上述 1,500 万元债权转 让给公司股东永新华瑞,永新华瑞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将上述 1,500 万元借款本金归还黄山天目。截 止目前,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尚未将上述 1,500 万元借款归还黄山天目。 注② 2017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薄荷)与屯溪区供销 社签署了最高额 500 万元的《互助金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 2017 年 12 月 26 日,黄山薄荷根据原控 股股东清风原生的要求向屯溪区供销社出具《流动资金借款支付委托书》,屯溪区供销社将 500 万元 借款转入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账户。截止 2020 年 4 月 22 日,黄山薄荷已归还屯溪区供销社上述 5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2021 年 4 月,黄山薄荷将上述 500 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永新华瑞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将上述 500 万元借款本金归还黄山薄荷。截止目前,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尚未将上述 500 万元借款归还黄山薄荷。 注③ 2019 年 7 月,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为支付股权款应急资金需要,向公司借款 460 万元,鉴于情况特殊、 3 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同意借款。2021 年 4 月,公司将上述 460 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永新华瑞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将上述 460 万元借款本金归还公司。截止目前,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尚未归还上 述 460 万元借款。 注④ 2020 年 1 月,因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控股子公司长城影视急需资金用于归还黄山薄荷员工任某某个人 借款,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公司与长城影视签订《借款合同》一份,为长城影视提供 270 万元借款。 长城影视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归还借款本金 15 万元,2021 年 4 月,公司将上述 255 万元债权转让给永 新华瑞,永新华瑞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将上述 255 万元借款本金归还公司。截止目前,长城影视尚未 将上述 255 万元借款本金归还公司。 注⑤ 2020 年 9 月 8 日,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为归还黄山天目潘某某个人借款,向黄山天目出具一份书面说 明,要求黄山天目分步代为偿还上述 169 万元借款,黄山天目未报请公司审批同意,擅自于 9 月 10 日、 9 月 14 日分别将上述 169 万元打入出借人个人账户,该笔支出系黄山天目为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代为 偿还潘某某个人的借款本金,形成原控股股东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69 万元。2021 年 4 月,黄山天 目将上述 169 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永新华瑞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将上述 169 万元借款本金归还 黄山天目。截止目前,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尚未归还上述 169 万元借款。 注⑥ 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天目山)与 浙江共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共向兰州)签署《工程合同》,约定共向兰州承包 银川天目山位于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基地的温泉康养项目工程,承包方式为以包工、包安全、质量、 工期、合同总价的方式(包含增减工程)全面承包给共向兰州,包含 50 幢宿舍工程每幢 50 万元,温 泉游乐园项目 2,000 万元,深井工程 1,500 万元,工程款共计人民币 6,000 万元整。合同签订后,在 未按上市公司内控要求报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银川天目山根据原控股股东的 指示和安排,从 2018 年 7 月起分数次向共向兰州支付工程款共计 3,073.12 万元。合同签订后,在已 经支付大额预付款的情况下,共向兰州一直未进行任何的施工建设。现经公司进一步核实,基本认定 上述工程款已构成原控股股东通过共向兰州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注⑦ 2018 年 4 月,银川天目山与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以 6,000 万元受让原 控股股东清风原生持有的银川长城神秘西夏医药养生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长城养生基地)100% 股权,并根据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出具的划款委托书,将 5,414 万元股权款划转至杭州文韬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韬投资)账户、杭州武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武略投资)账户,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后因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未及时提供符合 上市公司要求的评估报告等原因,无法提交上市公司内部审批,经协商,双方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签 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决定终止该交易事项,2018 年 12 月 29 日银川天目山已收回 5,414 万元股权款。2018 年 12 月 25 日,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将银川长城养生基地股权转让给文韬投资、武 略投资,文韬投资、武略投资分别持有银川西夏 50%的股权。为继续推进银川长城养生基地股权转让事 项,2018 年 12 月 30 日,银川天目山与文韬投资、武略投资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并向文韬投 资支付 4,214 万元,向武略投资支付 1,200 万元股权款。上述重大股权收购事项未及时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现经公司进一步核实,基本认定上述股权转让款为关联方文韬投资、武略投资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 更正后: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4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 告 期 关 发 报告 截至半 新 预计 股东或关 联 占用时 生 期偿 期末余 年报披 预计偿 预计偿 期初金额 增 偿还 联方名称 关 间 原 还总 额 露日余 还方式 还金额 占 时间 系 因 金额 额 用 金 额 其 西双版纳 他 2017 存 在 长城大健 注 诉讼追 关 年9月 1,519.02 0 1,500 19.02 19.02 19.02 不 确 康产业园 ① 偿 联 至今 定性 有限公司 方 其 西双版纳 他 2017 存 在 长城大健 注 诉讼追 关 年 12 507.63 0 500 7.63 7.63 7.63 不 确 康产业园 ② 偿 联 月至今 定性 有限公司 方 其 2019 浙江清风 他 年7月 注 不 适 原生文化 关 至 460 0 460 0 0 不适用 0 ③ 用 有限公司 联 2021 方 年4月 其 2020 长城影视 他 年1月 注 不 适 股份有限 关 至 255 0 255 0 0 不适用 0 ④ 用 公司 联 2021 方 年4月 其 2020 浙江清风 他 年9月 注 不 适 原生文化 关 至 169 0 169 0 0 不适用 0 ⑤ 用 有限公司 联 2021 方 年4月 其 中 371 万 浙江共向 其 元债权 建设集团 他 2018 存 在 注 转让方 有限公司 关 年7月 3,073.12 0 0 3,073.12 3,073.12 371 不 确 ⑥ 式现金 兰州分公 联 至今 定性 偿还、 司 方 其余诉 讼追偿 5 杭州文韬 其 以债权 股权投资 他 2019 存 在 注 转让方 基金合伙 关 年1月 4,214 0 0 3,629 3,629 3,629 不 确 ⑦ 式现金 企业(有 联 至今 定性 偿还 限合伙) 方 杭州武略 其 2019 股权投资 他 年1月 注 不 适 基金合伙 关 至 1,200 0 0 0 0 不适用 0 ⑦ 用 企业(有 联 2021 限合伙) 方 年4月 合计 / / / 11,397.77 0 2,884 6,728.77 6,728.77 / 4,026.65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92.37% 的比例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详见附注 资金的决策程序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 无 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因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及其附属企业暂无偿债能力,未能及时清偿 资金占用。2021 年 4 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上述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违规担保涉及的 9,000 万元债权转让给公司股东永新华瑞文 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协议约定自签订协议生效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之日前,永新华瑞支付公司 3,215 万元;剩余金额 1,785 万元,永 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 新华瑞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付清,合计 5,000 万元。若协议生效 的措施说明 之日起两年内,公司未收回债权或收回金额不足 4,000 万元,永新 华瑞将无条件承接该差额部分的债权,向公司按该差额支付全部债 权受让款。截止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已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资 金款项共计 3,215 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第二笔 1,785 万 元债权转让款。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 不适用 见(如有) 注①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天目)与黄山市屯溪 区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屯溪区供销社)签署最高额为 2,000 万元的《互助金最高额循环借 款合同》,2017 年 9 月 29 日,黄山天目根据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的指示向屯溪区供销社出具《流动资金借 款支付委托书》,屯溪区供销社将 1,500 万元借款转入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控制的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 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账户。截止 2020 年 3 月 16 日,黄山天目已归还屯溪区供 销社上述 1,5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2021 年 4 月,黄山天目将上述 1,500 万元债权转让给公司股东永新 华瑞,永新华瑞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将上述 1,500 万元借款本金归还黄山天目。截止目前,西双版纳长城 大健康尚未将上述 1,500 万元借款归还黄山天目。 注②2017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薄荷)与屯溪区 供销社签署了最高额 500 万元的《互助金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 2017 年 12 月 26 日,黄山薄荷根据原控 股股东清风原生的要求向屯溪区供销社出具《流动资金借款支付委托书》,屯溪区供销社将 500 万元借款 6 转入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账户。截止 2020 年 4 月 22 日,黄山薄荷已归还屯溪区供销社上述 500 万元借款 本金及利息。2021 年 4 月,黄山薄荷将上述 500 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永新华瑞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将上述 500 万元借款本金归还黄山薄荷。截止目前,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尚未将上述 500 万元借款归还黄 山薄荷。 注③2019 年 7 月,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为支付股权款应急资金需要,向公司借款 460 万元,鉴于情况 特殊、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同意借款。2021 年 4 月,公司将上述 460 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永新华 瑞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将上述 460 万元借款本金归还公司。截止目前,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尚未归还上述 460 万元借款。 注④2020 年 1 月,因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控股子公司长城影视急需资金用于归还黄山薄荷员工任某某 个人借款,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公司与长城影视签订《借款合同》一份,为长城影视提供 270 万元借款。 长城影视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归还借款本金 15 万元,2021 年 4 月,公司将上述 255 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 瑞,永新华瑞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将上述 255 万元借款本金归还公司。截止目前,长城影视尚未将上述 255 万元借款本金归还公司。 注⑤2020 年 9 月 8 日,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为归还黄山天目潘某某个人借款,向黄山天目出具一份书 面说明,要求黄山天目分步代为偿还上述 169 万元借款,黄山天目未报请公司审批同意,擅自于 9 月 10 日、 9 月 14 日分别将上述 169 万元打入出借人个人账户,该笔支出系黄山天目为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代为偿还 潘某某个人的借款本金,形成原控股股东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69 万元。2021 年 4 月,黄山天目将上述 169 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永新华瑞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将上述 169 万元借款本金归还黄山天目。截止 目前,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尚未归还上述 169 万元借款。 注⑥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天目山) 与浙江共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共向兰州)签署《工程合同》,约定共向兰州承包银 川天目山位于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基地的温泉康养项目工程,承包方式为以包工、包安全、质量、工期、 合同总价的方式(包含增减工程)全面承包给共向兰州,包含 50 幢宿舍工程每幢 50 万元,温泉游乐园项 目 2,000 万元,深井工程 1,500 万元,工程款共计人民币 6,000 万元整。合同签订后,在未按上市公司内 控要求报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银川天目山根据原控股股东的指示和安排,从 2018 年 7 月起分数次向共向兰州支付工程款共计 3,073.12 万元。合同签订后,在已经支付大额预付款的情况下, 共向兰州一直未进行任何的施工建设。现经公司进一步核实,基本认定上述工程款已构成原控股股东通过 共向兰州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注⑦2018 年 4 月,银川天目山与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以 6,000 万元受 让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持有的银川长城神秘西夏医药养生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长城养生基地)100% 股权,并根据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出具的划款委托书,将 5,414 万元股权款划转至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韬投资)账户、杭州武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武略投资)账户,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后因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未及时提供符合上市公司要 求的评估报告等原因,无法提交上市公司内部审批,经协商,双方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签订《股权转让框 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决定终止该交易事项,2018 年 12 月 29 日银川天目山已收回 5,414 万元股权款。2018 年 12 月 25 日,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将银川长城养生基地股权转让给文韬投资、武略投资,文韬投资、武 略投资分别持有银川西夏 50%的股权。为继续推进银川长城养生基地股权转让事项,2018 年 12 月 30 日, 银川天目山与文韬投资、武略投资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并向文韬投资支付 4,214 万元,向武略投 7 资支付 1,200 万元股权款。上述重大股权收购事项未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经公司进一 步核实,基本认定上述股权转让款为关联方文韬投资、武略投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 年 4 月,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将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涉及的 9,000 万元债权转让给永 新华瑞,其中已确定转让的债权 5,000 万元,该 5,000 万元款项中 585 万元为银川天目山预付给文韬投资 的股权转让款、1,200 万元为银川天目山预付给武略投资的股权转让款,合计 1,785 万元,根据《债权转让 协议书》的约定,将由永新华瑞支付给公司。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 1,785 万元款项,永新华瑞计 划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方式偿还该款项,公司将督促永新华瑞积极履行付款义务、尽快支付该 款项。 二、“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其他 应收款”之“(4)按账龄披露”、“(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 应收款情况”更正内容: 更正前: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8、其他应收款 (4)、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295,874.67 1 年以内小计 295,874.67 1至2年 59,360,559.00 2至3年 27,090,525.32 3 年以上 3至4年 147,690.00 4至5年 50,080.00 5 年以上 9,715,594.47 合计 96,660,323.46 (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杭 州 文 韬 股 权 往来款 42,140,000.00 1-2 年 8,428,000.00 投资基金合伙 43.60 企业(有限合 伙) 8 浙 江 共 向 建 设 往来款 30,731,200.00 1-2 年 : 6,146,240.00 集团有限公司 3,731,200 元; 31.79 兰州分公司 2-3 年 : 27,000,000 元 杭 州 武 略 股 权 往来款 12,000,000.00 1-2 年 2,400,000.00 投资基金合伙 12.41 企业(有限合 伙) 杭 州 誉 振 科 技 股权转让款 6,975,000.00 5 年以上 6,975,000.00 7.22 有限公司 安 徽 援 康 药 业 其他 924,272.09 5 年以上 924,272.09 0.96 有限公司. 合计 / 92,770,472.09 / 95.98 24,873,512.09 更正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8、其他应收款 (4)、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18,145,874.67 1 年以内小计 18,145,874.67 1至2年 41,510,559.00 2至3年 27,090,525.32 3 年以上 3至4年 147,690.00 4至5年 50,080.00 5 年以上 9,715,594.47 合计 96,660,323.46 (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期末余额 比例(%) 杭州文韬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 往来款 36,290,000.00 1-2 年 37.54 10,828,000.00 企业(有限合 伙) 9 1-2 年 : 浙江共向建设 3,731,200 集团有限公司 往来款 30,731,200.00 元;2-3 年: 31.79 6,146,240.00 兰州分公司 27,000,000 元 永新华瑞文化 往来款 17,850,000.00 1 年内 18.47 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誉振科技 股权转让款 6,975,000.00 5 年以上 7.22 6,975,000.00 有限公司 安徽援康药业 其他 924,272.09 5 年以上 0.96 924,272.09 有限公司. 合计 / 92,770,472.09 / 95.98 24,873,512.09 三、“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6、关联方应 收应付款项”之“(1)应收项目”更正内容: 更正前: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杭州天禄堂五柳巷 6,178,167.47 453,254.38 5,215,860.77 495,930.82 应收账款 中医门诊部有限公 司 杭州愈心堂中医诊 3,311,893.95 358,250.76 3,037,272.45 374,519.68 应收账款 所有限公司 杭州宋杏春堂中医 3,075,297.94 153,764.90 3,593,403.41 302,164.25 应收账款 诊所有限公司 杭州德合堂中医门 1,287,748.54 64,387.43 1,200,820.31 60,041.02 应收账款 诊部有限公司 杭州广嗣堂中医诊 1,830,604.81 154,458.02 1,503,739.83 160,614.77 应收账款 所有限公司 杭州三慎泰保健食 6,298.20 989.64 6,298.20 314.91 应收账款 品有限公司 杭州如颐堂中医诊 1,824,211.93 127,794.81 2,033,995.40 235,783.98 应收账款 所有限公司 杭州聚庆堂中西医 1,411,780.47 158,894.04 1,055,431.18 141,076.58 应收账款 结合诊所有限公司 杭州三慎泰环东中 1,114,153.26 55,707.66 1,107,991.96 55,399.60 应收账款 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10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 15,540.00 2,217.00 15,540.00 777.00 应收账款 公司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 115,150.00 36,125.00 102,350.00 16,607.50 有限公司(原长城影 应收账款 视文化企业集团有 限公司) 杭州宾果投资管理 18,560.00 9,280.00 应收账款 有限公司 西双版纳长城大健 266,450.00 17,135.00 20,266,450.00 其他应收款 康产业园有限公司 杭州文韬股权投资 42,140,000.00 10,828,000.00 42,140,000.00 10,828,000 其他应收款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杭州武略股权投资 12,000,000.00 12,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浙江共向建设集团 30,731,200.00 6,146,240.00 30,731,200.00 6,146,240 其他应收款 有 限 公 司 兰 州 分 公 司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 6,290,000.00 有限公司(原长城影 其他应收款 视文化企业集团有 限公司)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 2,550,000.00 其他应收款 公司 更正后: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杭州天禄堂五柳 应收账款 巷中医门诊部有 6,178,167.47 453,254.38 5,215,860.77 495,930.82 限公司 杭州愈心堂中医 应收账款 3,311,893.95 358,250.76 3,037,272.45 374,519.68 诊所有限公司 11 杭州宋杏春堂中 应收账款 3,075,297.94 153,764.90 3,593,403.41 302,164.25 医诊所有限公司 杭州德合堂中医 应收账款 1,287,748.54 64,387.43 1,200,820.31 60,041.02 门诊部有限公司 杭州广嗣堂中医 应收账款 1,830,604.81 154,458.02 1,503,739.83 160,614.77 诊所有限公司 杭州三慎泰保健 应收账款 6,298.20 989.64 6,298.20 314.91 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如颐堂中医 应收账款 1,824,211.93 127,794.81 2,033,995.40 235,783.98 诊所有限公司 杭州聚庆堂中西 应收账款 医结合诊所有限 1,411,780.47 158,894.04 1,055,431.18 141,076.58 公司 杭州三慎泰环东 应收账款 中医门诊部有限 1,114,153.26 55,707.66 1,107,991.96 55,399.60 公司 长城影视股份有 应收账款 15,540.00 2,217.00 15,540.00 777 限公司 浙江清风原生文 化有限公司(原长 应收账款 115,150.00 36,125.00 102,350.00 16,607.50 城影视文化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宾果投资管 应收账款 18,560.00 9,280.00 理有限公司 西双版纳长城大 其他应收款 健康产业园有限 266,450.00 17,135.00 20,266,450.00 公司 12 杭州文韬股权投 其他应收款 资基金合伙企业 36,290,000.00 10,828,000.00 42,140,000.00 10,828,000 (有限合伙) 杭州武略股权投 其他应收款 资基金合伙企业 12,000,000.00 (有限合伙) 浙江共向建设集 其他应收款 团有限公司兰州 30,731,200.00 6,146,240.00 30,731,200.00 6,146,240 分公司 永新华瑞文化发 其他应收款 17,850,000.00 展有限公司 浙江清风原生文 化有限公司(原长 其他应收款 6,290,000.00 城影视文化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 长城影视股份有 其他应收款 2,550,000.00 限公司 更正后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版)》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