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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目药: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01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 目药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工路 19 号盛大科技园杭州

   中科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B 座二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1,850,3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2.577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任嘉鹏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党国峻、宋正军、余静、赵祥、裴阳因
    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张军、于江宾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3、公司执行总裁刘波出席会议;副总裁汪培钧、耿敏、翁向阳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1,850,36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变更             50,900       100.000           0      0.0000     0 0.0000
          会计师事务                                 0
          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梅琳、林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