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俊凤、李洪辛、李杰及周永政)2022-01-21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目药
股票代码:60067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李俊凤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街道办事处郭家庄子村 353 号
股权变动性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股份数量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李洪辛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 107 号
股权变动性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股份数量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李杰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魁星路 13 号
股权变动性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股份数量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周永政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宁海大街 609 号
股权变动性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股份数量不变
签署日期:2022 年 0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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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 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
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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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附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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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作如下释义:
ST目药、上市公司、公司 指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俊凤、李洪辛、李杰、周永政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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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俊凤
姓名:李俊凤
性别:男
国别: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号码:370624197509020047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街道办事处郭家庄子村353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洪辛
姓名:李洪辛
性别:男
国别: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号码:370685198607010018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107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杰
姓名:李杰
性别:男
国别: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号码:37068519711011401X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魁星路13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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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永政
姓名:周永政
性别:男
国别: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号码:370631196201033019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宁海大街60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2021 年 1 月出于看好杭州天目山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中
医药行业发展前景,李俊凤、李洪辛、李杰、周永政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一
致行动人,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中保持“一致行动”。在各方中任何一方不能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委托另一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均不
能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2022 年 1 月 19 日李俊凤、李洪辛、李杰、周永政签订解除一致行动人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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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李俊凤、李洪辛、李杰、周永政一致行动人协议届满,各方一致同意签订
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再续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视自身资金需求及股
票价格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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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 ST 目药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俊凤持有 ST 目药股份 3,073,329 股,占 ST 目药总
股本比例为 2.52%;李洪辛持有 ST 目药股份 2,008,556 股,占 ST 目药总股本比
例为 1.65%;李杰持有 ST 目药股份 1,601,923 股,占 ST 目药总股本比例为 1.31%;
周永政持有 ST 目药股份 51,800 股,占 ST 目药总股本比例为 0.04%。李俊凤、
李洪辛、李杰、周永政合计持有 ST 目药股份 6,735,608 股,占 ST 目药总股本比
例为 5.5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解除一致行动人后,分别持股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权益变动后
权益变动前持 变动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情况 股比例(%) (%) 持股情况 (%)
李俊凤 3,073,329 2.52 0.00 3,073,329 2.52
李洪辛 2,008,556 1.65 0.00 2,008,556 1.65
李杰 1,601,923 1.31 0.00 1,601,923 1.31
周永政 51,800 0.04 0.00 51,800 0.04
合计 6,735,608 5.52 0.00 6,735,608 5.52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ST目药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
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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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 ST 目药上市交易
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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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
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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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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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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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义务披露人(一): 李俊凤
李俊凤
信息义务披露人(二): 李洪辛
李洪辛
信息义务披露人(三): 李 杰
李 杰
信息义务披露人(四): 周永政
周永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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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杭州市
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ST目药 股票代码 600671
李俊凤:山东省招远市泉
山街道办事处郭家庄子村353
号
信息披露 李洪辛:山东省招远市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俊凤、李洪辛、李杰、
义务人联 山路107号
名称 周永政
系地址 李杰:山东省招远市魁星
路13号
周永政:山东省烟台市牟
平区宁海大街609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
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
有□ 无√
行动人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务 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否为上市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
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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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李俊凤持有 ST 目药股份 3,073,329 股,占 ST
目药总股本比例为 2.52%;李洪辛持有 ST 目药股份 2,008,556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占 ST 目药总股本比例为 1.65%;李杰持有 ST 目药股份 1,601,923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占 ST 目药总股本比例为 1.31%;周永政持有 ST 目药股份 51,80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占 ST 目药总股本比例为 0.04%。李俊凤、李洪辛、李杰、周永政合计
股份比例
持有 ST 目药股份 6,735,608 股,占 ST 目药总股本比例为 5.53%,系
ST 目药 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李俊凤持有 ST 目药股份 3,073,329 股,占 ST 目
本次权益变动
药总股本比例为 2.52%;李洪辛持有 ST 目药股份 2,008,556 股,占
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ST 目药总股本比例为 1.65%;李杰持有 ST 目药股份 1,601,923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占 ST 目药总股本比例为 1.31%;周永政持有 ST 目药股份 51,800 股,
比例
占 ST 目药总股本比例为 0.0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视自身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需求及股票价格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减持其在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
个月内继续增持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不适用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是□否□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不适用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否□
负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需要取得审批。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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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字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一):
李俊凤
信息义务披露人(二):
李洪辛
信息义务披露人(三):
李 杰
信息义务披露人(四):
周永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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