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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通股份:受让上海环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49%股权公告2020-10-22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上海环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49%股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受让上海环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49%股
权,交易价格依据评估结果确定为 282.48 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一、 交易概述
    上海环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凝土公司”)系上
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
混凝土公司 51%的股权,上海崇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
政公司”)持有混凝土公司 49%的股权。市政公司由于自身发展原因
拟退出对混凝土公司的投资,转让其持有的混凝土公司 49%的股权。
考虑到崇明混凝土市场的良好机遇,混凝土公司在崇明具有一定的发
展空间,为了增强对混凝土公司的控制权,更好地维持其经营与发展,
经过慎重考虑,公司拟受让市政公司所持的混凝土公司 49%的股权。

                               1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评估,以 2020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混凝土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值为人民币 576.49 万元。本次受让的混凝土公司 49%股权评
估值为 282.48 万元,交易价格依据评估结果确定为 282.48 万元。股
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混凝土公司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有利于
混凝土公司业务的平稳发展,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符合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受让上海环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交易生效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 公司名称:上海崇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二)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东门路 328 号

    (四) 法定代表人:黄诚

    (五) 注册资本: 10800.00 万元人民币

    (六) 成立日期:1989 年 6 月 3 日

    (七)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

包(叁级),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城市道路和公路养护维修,公共排水泵站运行(叁级),园林绿化工程,

建筑材料、路基材料、混凝土制品的生产、销售,本核准经营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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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咨询服务,工程测量(地形、市政工程测量)丙级,水利水电工程(三

级),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自

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八) 主要财务指标:上海崇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

的财务数据如下表(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8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0843.33             37064.09
           总负债           32074.73             17931.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768.60             19132.43
           项目         2020 年 1 月-8 月    2019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32089.99             82586.66
           净利润           9658.52               2975.60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公司名称:上海环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二)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合作公路 2208 号
    (四) 法定代表人:沈建良
    (五)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 万元整
    (六) 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 16 日
    (七)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制品及构件的生产、加工、
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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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1,530.00            306.00              51.00
上海崇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470.00            294.00              49.00
            合计               3000.00             600.00              100.00

     (九) 主要财务指标: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的混凝土公司评估基准日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表(单位:
元)。
         项目              2020 年 8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764,798.78                   5,908,063.79
         总负债                  0.00                        54,9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64,798.78                   5,853,163.79
         项目              2020 年 1 月-8 月           2019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88,365.01                    -146,836.21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
可证。
     (十) 拟受让价格: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基准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混凝土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
576.49 万元,本次拟受让的混凝土公司的 49%股权评估值为 282.48
万元。本次拟受让的混凝土公司的 49%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 282.48
万元。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十一)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 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上海环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的总资产价值 576.48 万元,总负债 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576.48
                                     4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 576.49 万元,总负债 0.00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576.49 万元,较审计后账面股东

 全部权益评估增值 0.01 万元。
                            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575.29       575.29
非流动资产                             1.19         1.20     0.01     0.84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应收款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固定资产净额
      在建工程净额
      工程物质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                    1.19         1.20      0.01       0.84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油气资产净额
      无形资产净额
      开发支出
      商誉净额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                            576.48       576.49      0.01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所有者权益)      576.48       576.49      0.01


     2、 评估增减值分析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146.20 元,主要系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大于

 会计折旧年限。
 四、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5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上海崇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的标的:甲方所持有的上海环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49%股
权。
    股权转让的价格:甲方将上海环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49%股权
以人民币 2824823.04 元(大写:贰佰捌拾贰万肆仟捌佰贰拾叁元肆分)
转让给乙方。
    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
20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股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企业职工安
置。
    股权转让涉及的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风险承担以及资产
处置:标的公司在完成股权交割手续之后甲方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均由
乙方行使且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均由乙方享受或承担。本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标的公司的相关资料及凭证交付给乙方,标的公
司的资产处置由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处置。
    股权交割事项: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协助乙方及标的
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标的公司章程,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
交标的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协助乙方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
续,使乙方完成对标的公司 49%股权的受让。
    股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和费用,由
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效力条款:本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章后成立,自国有资产管理
部门审批程序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
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五、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混凝土公司 49%的股权后,公司将持有混凝土公司 100%
的股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混凝土制品业务的发展,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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