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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通股份:亚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3-25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审计委

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

财务审计情况进行审查。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的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辉、梁峻、谭军萍等 3 名成员

组成,其中陈辉和谭军萍均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专业

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辉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

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审计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工作如下。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分别是:

    (一)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1 次

会议。审议《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年

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进行审

议,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签字确认。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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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形成决议,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2 次

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并形成决议,同意提

请董事会审议。

    (三)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3 次

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形成决议,同

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4 次

会议,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并形成决议,同意提

请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人员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

2019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及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委员

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职能,积极履行其职责

和义务,勤勉尽职,为 2019 年度的年报编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

委员会为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开展了以下工作: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

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财务部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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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明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审计的工作时间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由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了 2019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工作小组人员的构成、审计

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及本年度审计重点事

宜。

    4、督促事务所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2 月 10 日进驻公

司审计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时和事务所沟通,要求其按照审计计划

认真、严谨、按期完成本次审计工作。

    5、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并于 2020 年 2 月 23 日与主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形成了如下意见:公司财务管理规

范,财务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

控制度运行良好,无重大、重要缺陷的发生。

    (二)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

部控制审计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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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为公司提供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

公正,能实事求是的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

评价。

    (三)对聘请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指导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服务工作情况感到满意,

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公正完成本公司 2019 年度的年审

工作。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

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内审部要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

对内审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审部工

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纰漏。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充分发挥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对公

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控制活动的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议,

保证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规范,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

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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