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9-07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600701)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提示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您好!
欢迎您来参加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本次股东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哈尔滨工大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以下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和支持。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已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四、请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照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登记要求于
2017 年 9 月 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办理登记手续。
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10:30 以后停止办
理登记手续。
五、为维护良好的会议环境,会议期间请勿高声喧哗、随意走动和使用移动
通讯设备,请将手机设置为会议模式。大会工作人员可以要求以下人员退场:衣
帽不整者;扰乱会场秩序者;携带危险物品者。对于严重干扰相关股东会议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者,将提请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本次会议专门安排了股东交流时间,如股东需要发言,请举手示意,经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当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代表的单位、
持股数量。每一位股东每次提问和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全部发言次数原则
上不超过 3 次。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投票表决时,应填写股东名称(单位或姓名)、持有(代表)
股份数额,并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后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栏内任选
一项,并划“√”表示选择,多选或者不选视为废票。
八、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出席会议股东推选的两名股东代
表与监事会推选的一名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股东及股东代表将填写完整的
表决票投至投票箱后即生效,不得再行撤回表决票。
九、公司聘请黑龙江鸿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最后,祝您心情愉快,工作顺利!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9 月 13 日 上午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118 号哈特大厦 20 层公司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9 月 13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会议议程:
首先会议主持人介绍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大会议程第一项:通过监票小组成员和总监票人。
大会议程第二项:宣读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继续停牌的议案》
大会议程第三项:对议案进行审议,请各位股东开始讨论发言。
大会议程第四项:投票表决以上议案。
大会议程第五项:由总监票人宣布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大会议程第六项:由律师宣读《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股有限公
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会议程第七项:宣读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最后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继续停牌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停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8)。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24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1)、7 月 12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
编号:2017-047)、8 月 12 日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2017-055)。截至目前,公司股票累计停牌将满 3 个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哈尔滨工业大学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
“工信部”),根据工信部要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报告书尚需取
得工信部的前置审批,在取得相关审批之前,公司不得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预案/报告书。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
尚未最终完成,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后 3 个月内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预案/报告书。
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 2017
年 9 月 14 日起不超过两个月。
截至董事会审议本议案之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如下:
1、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合心机械的部分或全部股权。长春合心机械
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心机械”或“标的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 13
日,注册资本 2,629.3324 万人民币,主营业务为成套智能型自动化生产装备系
统的设计、系统集成、制造、安装调试,为客户提供一站购齐式的整体解决方案。
合心机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胡天伟先生,持有合心机械 41.09%股权。
2、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合心机械部分或全部股权,
并视情况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
市。公司还需结合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与交
易对方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具体交易方案,因此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情
况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与合心机械签订了《并购意向协议》。该《并购意向协议》仅为公
司与合心机械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合心机械部分或全部股权事项达
成的初步合作意向,不具备法律效力,待各方充分沟通后共同签署具有法律效力
的相关交易协议。
4、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有序开展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公司
拟聘请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将协调和推进审
计机构、法律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现场
工作。
5、是否需要取得有权部门的前置审批意见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需取得国家工信部的前置审批。截至目前,公司尚在准备报送工信
部的相关材料。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