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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大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14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73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17 年 9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
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姚永发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
效。
    本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哈尔滨工
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7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
明锐”)提供借款人民币 15,000.00 万元,专项用于实施“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
建设项目”,借款期限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之全部募投项目实施完
毕,最长不超过 3 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本次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建
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汉柏明锐是
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
财务风险可控。对此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资金将存入汉柏明锐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由汉柏明锐统筹使用及管理。汉柏明锐将与公司、监管银行、独立财务顾
问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安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7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