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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大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14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74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7 年 9 月 6 日以专人递送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
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此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会东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向全资孙公司天津汉
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明锐”)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
施“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借款期限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
金之全部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最长不超过 3 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汉柏明锐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建设需要,有
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