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10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04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18 年 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
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大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关于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的
议案》
2017 年 12 月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依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2018 年 1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
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1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公司在 2018
年 2 月 10 日前对公司涉及仲裁及控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未及时信息披露方
面的违规行为予以改正,并在 2018 年 2 月 14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提
交书面报告。
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董事长张大成先生组织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梳理,
最后形成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并提交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哈尔滨
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
关事项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日